政府对山边非法殡葬个案采取执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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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总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地政总署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沙田火炭认可殡葬区(ST/29)内对山边非法殡葬个案采取联合执管行动,移除两个空置并没发现遗骸的非法金塔屋。

  地政总署今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沙田火炭认可殡葬区内两个未经批准的金塔屋张贴通知,要求有关人士于今年十月二十五日之前停止占用政府土地,并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限期届满后,全部两个金塔屋未有人认领,政府遂于今日展开执管行动。

  政府自二○一六年起于个别认可殡葬区推行管理试验计划,因应每个认可殡葬区的实际情况,推行相应的改善措施,包括竖立认可殡葬区的界线标示、对现有的坟墓/金塔屋/金塔进行纪录测量、订立墓地尺寸限制,以及于认可殡葬区内的可用空间划定新申请的墓地范围,从而确保下葬地点皆位于殡葬区内。试验计划至今已推展至15个认可殡葬区,涵盖了新界所有九个行政区域。

  政府在审视自试验计划所得的资料后,由二○二一年七月开始就殡葬区内的非法殡葬情况分阶段展开执管工作。除了于沙田火炭认可殡葬区采取执管行动外,政府亦会在试验计划涵盖的其他认可殡葬区进行跟进工作,包括计划于来年清明节前于其他未经批准的坟墓/金塔屋/金塔张贴公告及通知,以期在限期届满后尽快移除未有人认领的坟墓/金塔屋/金塔。

  政府发言人强调,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任何人未经当局许可而占用政府土地,且没有遵从该条例所指的通知所饬令而停止占用该土地,即属犯罪。任何被占用政府土地上的财产或构筑物可被政府拆除和移走,而占用人或会遭检控。此外,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在没有主管当局书面准许下埋葬人类遗骸属违法行为,违例者可被刑事检控,而有关坟墓内的遗骸亦会被移走。



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