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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环评程序提升成效 相关过渡安排明年中终止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十一月十一日)表示,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录》(《技术备忘录》)自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实施以来,已见成效。相关的过渡性安排将于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终止。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新修订优化了整个环评程序,包括简化技术评估要求、利便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建立中央环境数据库,以及修订指定工程项目范畴等。这些优化措施有效提升环评运作效率,自修订实施以来,整体环评项目所需时间缩短一半至约15至24个月内完成。
 
优化措施的成效
 
  环保署在优化程序下推出中央环境数据库。自推出以来,数据库获得政府部门、顾问公司和学术界等各持份者的正面评价。过去一年,约有80个环评及规划项目运用了数据库的线上工具进行研究。此外,现时每月约有2 000名公众访客浏览数据库内的环境资料。环保署会持续更新中央环境数据库,并丰富当中有关从获批准的环评报告中撷取的生态数据,以利便项目倡议人筹划工程项目及提升环评研究的水准。
 
  就那些对环境影响轻微并会采用有效缓解措施的指定工程项目,项目倡议人可透过利便的安排,提交工程项目简介和有效缓解措施,直接申请环境许可证。
 
  而一些较复杂及耗时甚长的项目,在优化环评的程序下,项目倡议人可透过中央环境数据库的各项创新技术评估措施,包括善用基线空气质素资料和网上噪音评估模型,以及提前进行标准化生态调查资料等,令整体环评时间可缩短约20至30个月。
 
终止过渡性安排
 
  对于在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已获同意环评研究的项目,环保署提供了过渡性安排,容许采用旧有技术评估方法。鉴于新修订已实施逾一年,项目倡议人和业界普遍已适应新规定,过渡性安排将于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终止。
 
  发言人说:「项目倡议人如应用过渡性安排,须于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向环保署署长申请批准环评报告。在此日期后提交的申请则须证明技术评估符合修订后的《技术备忘录》。项目倡议人亦可选择申请新的环评研究概要。」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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