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23-2024年度)条例草案》发言(只有中文)
**************************************************
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23-2024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于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二○二三至二四财政年度已经完结,在84个开支总目中,有24个超出《2023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额外支出,主要是向创新及科技基金注资、应付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以及应付个别承担项目,包括「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及「定期展览奖励计划」的额外现金流。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我现提出《追加拨款(2023-2024年度)条例草案》,为该24个开支总目追加拨款合共约133亿元,以符合《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的规定。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2分
香港时间14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