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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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玲丽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意见指出,社会极度关注家庭暴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月政府接获有关家庭暴力的求助和举报个案宗数分别为何,以及有多少人被定罪;
(二)鉴于据悉,香港警务处(警务处)在处理家庭冲突案件时会在取得有关人士同意后把个案转介社会福利署跟进,对于拒绝转介服务的人士,警务处会向其派发「家庭援助服务资料咭」,以便他们自行寻求协助,政府有否持续跟进和支援该等拒绝转介服务的人士;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为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者所提供的心理辅导及情绪支援服务的轮候时间及平均服务次数为何;
(四)鉴于现时警方会按家庭冲突案件的严重性划分为「家庭暴力(刑事)」、「家庭暴力(杂项)」及「家庭事件」,政府会否定期检视和更新相关的划分准则和指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过去三年,政府针对防止家庭暴力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为何(按项目列出);有否评估该等工作的成效?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征询保安局,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社会福利署(社署)收到及处理涉及虐待配偶/同居情侣及保护儿童的个案数目表列如下:
个案类别 | 年份 | ||||
二○一九 | 二○二○ | 二○二一 | 二○二二 | 二○二三 | |
虐待配偶/同居 情侣个案数目 |
2 920 | 2 601 | 2 715 | 2 077 | 1 938 |
保护儿童个案数目 | 1 006 | 940 | 1 367 | 1 439 | 1 457 |
社署没有备存每月个案数目的统计资料。
截至二○二四年九月,警方处理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刑事)及家庭暴力(杂项))案件数字与家庭事件的数字载列于附件。由于家庭暴力案件涉及各种刑事罪行及不同条例,警方没有备存相关定罪数字的统计资料。
(二)警方处理家庭冲突案件时,会在取得有关人士同意后把有需要的个案转介社署跟进,包括由社署安排入住庇护中心或外展社工即时介入等。视乎情况,警方亦会转介受害人及/或施袭者接受其他合适的跟进服务,例如联同社署协助他们联络相关社福机构接受辅导及其他支援,藉以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及减低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机会。对于一些拒绝转介服务的人士,警方会派发由警务处及社署联合印制的「家庭援助服务资料咭」,以便有关人士自行联络服务机构寻求协助。如案件被评定为高危个案,警务处会主动把案件转介至社署,以确保个案获得适时跟进。社署在收到警务处的转介后会因应个案的情况和福利需要,作出危机介入并提供所需支援。
(三)社署资助不同服务单位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和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及专门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临床心理服务课、家庭支援网络队、妇女庇护中心、家庭危机支援中心、危机介入及支援中心、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计划、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及幼儿中心等。这些服务单位为家庭暴力个案受害人提供的紧急支援服务不需轮候。社署没有备存个案平均服务次数的资料。
(四)警方对于案件的分类及处理有明确的专业指引。不论案件的分类,警务人员均会以同情、谅解、专业、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及方法处理及调查案件。
警方十分重视家庭暴力问题,并采取「跨部门」及「多专业」的合作模式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以达致保护受害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将犯案者绳之于法的双重目标。警方已制定有效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人员迅速地处理所有举报及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并确保受害人及其子女的即时安全,避免他们遭受进一步伤害。
(五)社署一直推行「凝聚家庭 齐抗暴力」宣传运动,包括透过电视及电台、各种公共交通运输网络、社交网络媒体的宣传,提高市民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知及预防家庭暴力的意识。社署亦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及多元化的地区性社区教育活动,鼓励有需要人士及早求助,避免向家人使用暴力,宣扬和谐家庭的信息。
此外,警方亦善用不同渠道(包括讲座、研讨会及网上平台等)向社会福利界、教育界等提供培训,以提升公众关注及预防家庭暴力案件。
政府会定期检讨有关工作成效,并适时调整宣传策略。
完
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