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学校推荐直接录取计划十月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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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宣布,第四届学校推荐直接录取计划(直接录取计划)将开放予将应考二○二五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并于同年九月升读学士学位课程的本地中六学生报名参加。

  教育局发言人说:「直接录取计划自二○二二/二三学年起推行,旨在认同一些在特定范畴具有过人才能,而有关才能未必能透过文凭试获全面评核的学生。计划让具特殊或多元才华的学生与切合他们潜能的课程互相配对,提供机会让本港大学考虑直接录取。」

  第四届直接录取计划的提名期为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四日,有意透过计划报读心仪学科的学生须获其就读中学推荐。每间本地中学可推荐两名在个别学科/范畴具有特殊才华及兴趣的学生参与计划。每名获推荐的学生可报读一个参与计划的指定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学士学位课程。

  参与直接录取计划的大学将会为所有获推荐的学生安排面试,并于二○二五年文凭试成绩公布前,向成功申请的学生发出「直接录取」通知。

  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已指定接近300个公帑资助学士学位课程参与第四届直接录取计划,并为个别课程订下不以文凭试成绩为基础的收生准则。有关直接录取计划的详情及个别参与课程的具体入读要求,已上载至计划网页(www.edb.gov.hk/tc/edu-system/postsecondary/policy-doc/SNDAS/index.html)。

  教育局补充,直接录取计划旨在为具有特定过人才能的学生提供多一个升读大学的途径。获推荐参与直接录取计划的学生须与一般中六学生一样,同时循一般途径透过大学联合招生办法报读大学课程,并如期赴考文凭试,以免限制升学机会。

  由二○二五/二六学年起,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将推行新奖学金计划,以资助在艺术、体育及╱或社会服务方面表现杰出且经直接录取计划获大学录取的学生。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除了对各自经直接录取计划正式录取的学生发出「直接录取」通知外,亦可提名当中在艺术、体育及╱或社会服务方面表现超卓者获发该奖学金。提名名额与获奖名额将根据各大学经直接录取计划录取的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获奖者可无须通过经济状况审查而在四年修业期内每年获发放10,000元奖学金。

  教育局于二○一七年十一月成立学校课程检讨专责小组,整体检视中小学课程。专责小组于二○二○年九月向教育局提交的检讨报告中提出六个方向性建议,当中包括推行全新的直接录取计划,以提高大学收生灵活度。教育局接纳了专责小组的建议,并由二○二二/二三学年起推行直接录取计划。



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