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布就土地违例发展执管的主动调查行动报告和推动跨部门及机构协作工作进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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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宣布完成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对土地违例发展的执管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两署提出共16项主要改善建议。

  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城规条例》」),在新界乡郊土地上常见的违例发展,包括在「农业」地带、「绿化地带」和自然保育地带进行填塘或填土,从而将土地作贮物、工场和泊车等用途。多年来,规划署未获授权在先前未纳入发展审批地区的乡郊地方执法。公署欣悉,经修订的《城规条例》于二○二三年九月生效,发展局局长可将新界乡郊正面临发展压力及环境破坏风险的具生态价值地区划为「受规管地区」,令规划署可就区内违例发展进行执管,以堵塞漏洞。

  在二○一八至二○二三年期间,规划署每年平均接获约1 680宗涉及违例发展的投诉。同期,综合投诉、主动巡查及经其他部门转介的个案,规划署所发现涉及私人土地的违例发展个案,每年平均约425宗。

  就所发现的违例发展,规划署每年平均发出超过3 000张法定通知书要求纠正违规事项,二○一八至二○二三年按年的遵办比率介乎69%至88%,反映该署的执管对大部分违规者具阻吓力。同期,该署就未获遵从的法定通知书提出检控的个案共475宗,当中65宗为重复检控个案。

  公署调查发现,就重复违反《城规条例》的个案,视乎违规者是否在一年内重复违规,规划署会将「强制执行通知书」的遵办期限由一般的三个月缩减至最短一个月。鉴于重复违规个案一般涉及易于纠正或重犯的情况(例如用作贮物及停车场),规划署的现行做法对部分冥顽不灵的重犯者而言,可能欠缺阻吓力。公署建议,就重犯个案,规划署应研究在厘定法定通知书的遵办期限时纳入更多考虑因素,以递减方式缩短遵办期限,藉此合乎比重地增加违规者的违规成本。

  至于违反《城规条例》而同时涉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个案,由于往往难以确认占用人或负责人的身分,故此会由地政总署引用《土地(杂项条文)条例》,清理及接管土地上的财产和构筑物。该署亦已按风险为本的原则,为不同类别的个案订定处理优次。然而,当个案同时涉及优先和非优先处理类别的情况时,地政总署的现行指引对如何判断个案整体应属优先还是非优先处理类别欠清晰。亦有个案显示,该署未有适时完成处理属优先处理类别的个案。公署认为,地政总署应全面检视现有指引、设立监察机制,并加强培训,确保职员妥善跟进个案。

  陈积志表示:「政府有责任着力打击土地违例发展活动,以防止自然生态受到破坏,并确保珍贵的土地资源得以善用。整体而言,公署认为,规划署及地政总署已按其职能及法例赋予的权力跟进违例发展个案,但在执管流程及力度上仍有进步空间。此外,公署在展开这项主动调查行动初期,留意到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在跨部门协作的效率方面,确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公署欣悉,两署对公署的观察及意见从善如流,主动成立一个由两署副署长共同主持的合作小组及推出先导计划,选定两个涉及私人农地的大规模违例发展采取联合执管行动。除了适时检视上述新措施外,为进一步深化协作,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应为违例发展个案设立资料库,以利便跨部门的情报分享和执管工作,以及就高风险地点订立针对性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展望将来,随着今届政府积极推展各项土地发展项目,新界乡郊土地的运用将产生重大变化,违例发展活动的模式、规模等亦可能随之有所改变。规划署和地政总署作为执管当局应在实施各项改善措施后进行系统性检讨,并因时制宜,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执行机制和协作,不断提高防止和应对违例发展的能力。」

  公署向规划署和地政总署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包括:

• 规划署对于重复违反《城规条例》的个案,研究在厘定法定通知书的遵办期限时纳入更多考虑因素(包括重犯者的总违规次数、所涉地段的总面积、违规性质、对环境卫生的影响等),以递减方式缩短遵办期限,藉此合乎比重地增加违规者的违规成本;

• 规划署以指引方式订明涉及业权变动的违例发展个案的处理程序及指标时间,并定时向职员传阅,以避免遗漏;

• 规划署透过部门网站等宣传渠道,加强对「恢复原状通知书」的解说,以提升公众对该署执管工作的认识,避免误解;

• 持续加强宣传教育,让私人土地业主了解其责任、违例发展活动对环境的破坏、该署的执管角色、违规者须付上的代价,以及《城规条例》的重点,冀提高循规守法的意识;

• 地政总署全面检视现有指引,清晰订明考虑个案是否属于优先处理类别的各项因素,并以实际个案辅助,具体说明当个案同时涉及优先和非优先处理类别的情况时,应如何作出考量,令职员有所依循;

• 地政总署设立监察机制,确保职员妥善为不同个案订定跟进优次;

• 地政总署加强培训,确保职员清楚了解署方的执管角色,并按该署所订的工作指标,适时跟进违规及违契个案;

• 规划署和地政总署考虑订立检讨机制及时间表,适时检视合作小组的工作方针,以确保新推出的措施能达致提升跨部门协作的目标;

• 规划署和地政总署适时检视联合执管行动先导计划的成效;

• 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各自检视现时所备存的跨部门违例发展个案及执管数据,并商讨是否需要纳入更多数据项目,为执管工作的监察和分析提供更精准及更全面的数据基础;

• 规划署和地政总署考虑为违例发展个案设立资料库,记录违规者的身分、所涉地点、违规事项及跟进结果等资料,以利便跨部门的情报分享和执管工作;

• 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利用上述新设立的资料库,因应违规个案的严重性及是否涉及重复违规等因素,就高风险地点订立针对性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 因应《城规条例》的修订,规划署和地政总署适时检视执管流程和个案转介程序,审视有否进一步精简及整合的空间,冀能善用资源,以应对可能增加的执管工作量;以及

• 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在实施上述各项改善措施后进行系统性检讨,并因时制宜,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执行机制和协作,不断提高防止和应对违例发展的能力。

  陈积志上任后提出的其中一个策略性方向,是全力推动跨部门及机构的协作。跨部门、跨机构的良好协作,是高效、以民为本和良政善治的公共行政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不同部门或机构之间欠缺协调,便会容易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市民的福祉。公署在处理相关个案时,会要求所有事涉的部门及机构以积极的态度跟进,并且充分与其他单位协作,切实解决市民的困难。如果有系统性权责不清的情况,公署在完成调查后,更会严正指出问题的症结,要求及督促部门及机构认真理顺权责,甚至在有需要时制订高层次的平台处理分歧,以便从根源处理问题。

  进一步而言,不同部门及机构拥有各自的专业知识、专长和经验,促进协作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共行政的水平和质素。因此,公署透过处理个案和持续举办讲座及工作交流活动,大力推动不同部门及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在各个层面深化协作,包括设立沟通协调平台、优化个案转介程序、建立资料交换机制、互相分享专业技术和科技应用、开展跨部门联合行动等。

  是次主动调查行动便是公署推动跨部门协作的一个成功例子。此外,在本年度首半年(即二○二四年四至九月),公署已经处理了共94宗涉及跨部门协作的个案。公署亦已陆续在网站和社交媒体公布跨部门协作的实例,令大众更了解公署如何透过跨部门协作,去解决市民所急。

  陈积志表示:「未来数年,公署的重要工作目标是更着重于解决市民实际面对的困难,目的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我鼓励所有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抱着『惠民生,添幸福』的理念,共同协作优化行政安排,携手为市民提供更优良更到位的服务,增强巿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www.ombudsman.hk供公众参阅。



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