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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善用辅导专业人员支援精神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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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根据卫生署资料,在二○二二至二○二三学年香港学童曾计划自杀及试图自杀的比率均创近五年新高,反映本港心理健康服务和支援系统面临着严峻挑战。有意见认为,现时全港仅有460多名精神科专科医生,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有需要人士或未能及时获得支援,本港可善用辅导专业人员分担及支援香港精神健康服务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本港大专院校所提供与辅导专业相关的资助课程数目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具辅导相关学历资格的毕业生,以及当中有多少人毕业后投身辅导专业;

(三)有否统计,本港现时由辅导专业人员提供的公营及资助精神健康服务项目(按公营及资助服务分别列出);

(四)有否统计,本港现时公营机构分别需要聘请及已聘请多少名辅导专业人员;

(五)有何社区支援服务提供予正在轮候公立医院精神科的新症患者,以及当局会否考虑对轮候时间较长的患者增加支援,例如安排辅导专业人员为轻症患者提供服务(包括情绪辅导及服务转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当局会否考虑在港设立辅导专业人员注册制度及相关资历架构,并厘定相关专业水平及制订专业守则,以监管有关专业;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当局未来对于善用辅导专业人员支援香港的精神健康服务有何规划,以及相关工作的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学童自杀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多项风险及保护因素,不应只单以精神健康因素或只从医疗角度去应对问题,相关的配套人手亦应以不同专业及辅助人员协力处理。

  就陈凯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教育局、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劳工及福利局和社会福利署(社署)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目前并无提供资助辅导学学位课程。就自资专上教育界别而言,各专上院校于二○二四/二五学年共提供14个与辅导专业有关的经本地评审自资专上课程(包括两个副学位、一个学士学位,以及11个研究院修课课程)。过去五个学年,有关课程的毕业生人数载于下表∶
 
修课程度 学年
2018/19 2019/20 2020/21 2021/22 2022/23
副学位 104 84 59 37 110
学士学位 92 103 90 97 90
研究院修课 313 378 426 407 466

注一:上表包括课程英文名称包含关键词「Counsel」/「Guidance」的课程。
注二:副学位课程涵盖全日制副学士学位及高级文凭课程。
注三:学士学位课程涵盖全日制第一年学士学位及衔接学位课程。
注四:研究院修课课程涵盖最少为期一年的深造证书、深造文凭、硕士学位及博士日学位课程,包括全日制和兼读制课程。
注五:二○二三/二四学年相关毕业生人数资料尚待相关院校提供。

  辅导人员除了提供精神健康支援,亦在其他服务单位例如家庭服务、学校和职场等,因应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适切的辅导服务。

  教育局并无收集上述课程的毕业生投身辅导专业的资料。

(三)及(四)政府及医管局架构内的精神健康服务提供者,如医生、护士、临床及教育心理学家、社工等,均会按服务对象的需要,考虑是否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加入辅导的元素。有关机构及医管局亦会为相关人员安排培训,以提升他们的辅导技巧。

  除了上述专业职系人员,学校及社会福利机构均可按需要聘用辅导人员。就福利服务单位而言,受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机构在符合其《津贴及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定人手要求的前提下,可灵活运用资源以安排合适的人员,包括聘用辅导人员或外购辅导服务,以配合运作以及服务对象的需要,例如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可按需要聘用辅导人员,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提供服务。学校方面,教育局透过跨专业协作及「全校参与」的模式,提供全面的学生辅导服务。除教师、学校社工及校本教育心理学家外,学校亦可因应学生需要,灵活运用政府津贴或结合其他校内资源,额外聘用学生辅导人员或向机构购买相关服务,以加强对学生的支援。

(五)医管局去年特别为精神科专科门诊订出额外目标,即整体的紧急及半紧急新症轮候时间中位数分别不超过一星期及四星期,有关指标现时已经达到,确保有急切需要的病人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诊治。医管局会继续加强精神科专科门诊的服务,改善紧急个案及半紧急个案的新症轮候时间,包括增加诊症名额;亦会加强人手及透过公私营协作计划,照顾更多有需要的精神科病人,并增强精神科护士诊所的服务,让患者在轮候专科门诊或覆诊期间获得跟进。如患者的精神状况有变,可返回所属的精神科专科门诊再次接受评估以判断是否需要提前诊期,或到急症室求诊。

  医务卫生局推出「跃动同行先导计划」,为正在轮候医管局服务并且患有或怀疑患有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症及合并症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跨专业的评估、治疗及支援服务。另外,社署资助非政府机构在全港营办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继行政长官于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宣布于二○二六年第一季增设一间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全港中心数目将增加至25间,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提供社区支援服务。

(六)及(七)精神健康涉及社会服务、学校教育、社区支援,以及医疗护理等多个层次及范畴,并非所有精神健康有问题的人士都需要向精神科专科医生求医。近年政府推出的精神健康服务,已在不同程度上落实「分层护理模式」的概念,根据市民的精神健康需要和严重程度,将他们转介至不同层次的精神健康服务。例如二○一六/一七学年开始推出的「医教社同心协作计划」,已使用「分层护理模式」,透过医、教、社三方协作,在学校为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学生提供跨专业的支援服务。

  二○二四年《施政报告》提出政府将加大提供医、教、社协作服务,促进市民精神健康。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会制订「精神健康分层护理模式」,透过多专业界别的分层架构,由最前线处理一般情绪问题、到须跟进个案,以至较严重精神病患个案,清晰化各专业例如教职员、社工及医护人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及服务提供者,在每一层级个案所提供精神健康服务的定位和分工,令他们可以顺畅地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务求善用跨专业人员,有系统地协助处理各类精神健康有需要的个案。

  为确保服务质素及水平,在制定「精神健康分层护理模式」过程中,政府会按风险需要,检视不同相关专业及支援人员的合适培训资历及质素保障要求,当中亦会检视提供辅导服务的相关人员。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辖下已就「精神健康分层护理模式」成立工作小组并开展工作,预期于二○二五年年底提交报告。
 
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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