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安全(酒精及药物)条例》明年一月一日实施
************************

  政府今日(十月十八日)在宪报刊登《〈海上安全(酒精及药物)条例〉(生效日期)公告》,以指定二○二五年一月一日为《海上安全(酒精及药物)条例》的生效日期。

  政府亦同时作出《海上安全(酒精及药物)(认可仪器类型及指明测试)公告》及《海上安全(酒精及药物)(到裁判官席前应讯通知)公告》,以指定认可用于海上醉驾和药驾检测的仪器,并指明为判断某人妥当地操作船只或于在航船只上妥当地履行指定职责的能力是否正受其服用或使用的药物损害而须进行的初步测试,以及订明疑犯因触犯《条例》所订罪行而须到裁判官席前应讯的通知格式。

  上述公告将于十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条例》早前已获立法会通过,以规管香港水域内的海上醉驾和药驾,从而加强海上安全和保障船上人士的安全。



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