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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发表周年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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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今日(十月十日)发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周年报告书。
 
  在报告期内,政府谘询了常委会有关推动本地公司以无纸化方式通讯的立法建议。常委会也举行了关于公司迁册的研讨会,协助委员加深了解相关的最新国际发展。
 
  政府发言人说:「一直以来,常委会是我们在确保公司法能与时并进,以进一步提升香港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伙伴。我们感谢常委会在报告期内给予的意见。」
 
  在参考包括常委会在内的持份者的意见后,政府正就推动本地公司以无纸化方式通讯的建议草拟修订条例草案,目标是本年内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常委会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职能是就修订《公司条例》和《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以及就《证券及期货条例》当中有关企业管治和保障股东事宜的修订,按需要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
 
  常委会主席为莫树联资深大律师,委员包括来自法律、会计及公司秘书范畴等相关行业的执业者、学者、个别工商界人士,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代表。
 
  常委会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周年报告书已上载公司注册处网站(www.cr.gov.hk),供公众查阅。
 
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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