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海事法例修订明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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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于明日(十月十日)刊宪,制定八项修订规例/令/公告,以修订及更新海事法例。该八项修订为《2024年领港条例(修订附表3及4)公告》;《2024年〈2012年危险品(船运)规例〉(修订)规例》;《2024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规例》;《2024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轮终点码头)(修订)规例》;《2024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港口)(修订)令》;《2024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修订)规例》;《2024年商船(本地船只)(安全及检验)(修订)规例》; 以及《2024年商船(费用)(修订)规例》。

  修订建议旨在更新和统一海事法例中大地测量参考基准的类别和格式,以及对各项海事法例作出杂项修订,包括指明新的专用碇泊处;更新船只航行监察服务下的无线电频道和区段;更新《无线电规则》的定义;删除已停用的电缆留用区;因应海岸线变化而调整不同大桥区域的界线;从指明跨境渡轮使用的终点码头的规例中移除已停止跨境客运的屯门客运码头;以及订明对香港船舶进行与工业人员安全证明书相关检验的费用及与该证明书相关的其他费用。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为维持香港作为国际海运枢纽的地位,政府致力定期更新海事法例,配合本地以至全球海事领域的最新发展。是次修订对确保香港海事法例与时并进至关重要。」

  政府已就立法建议分别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海事处辖下的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领港事务谘询委员会、港口行动事务委员会,以及香港船队运作谘询委员会,并获得委员支持。

  拟议法例修订将于十月十六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