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检讨《银行业条例》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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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今日(十月七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检讨《银行业条例》的开场发言:
 
主席及各位委员:
 
  今天我们希望向各位委员简介政府修订《银行业条例》的计划,以及当中两项的修例建议。
 
  早前提交给委员会的讨论文件中已简介了《银行业条例》检讨的目的与范畴。概括而言,上一次检讨《银行业条例》已有一段日子,即使香港的银行体系一直维持稳健,并得到妥善监管,为了让金融管理专员(专员)可以更有效履行他的职能,我们仍需要继续定期审视《银行业条例》,以促进银行业体系的整体稳定与有效运作。
 
  因此,我们今次检讨的目的主要有三个:第一,反映现时银行业做法,以及国际与本地在监管方面的发展;第二,处理一些近年在香港的监管经验中发现到的具体事项;以及第三,使香港的监管制度与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的相关制度继续保持一致。
 
  根据检讨结果,我们建议在《银行业条例》作出六项优化建议,包括:
 
(i)简化银行三级制至两级制;
 
(ii)容许认可机构为防范及侦测金融罪案而交换客户、帐户及交易的信息;
 
(iii)建立法定制度,让专员可对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指定本地注册控权公司行使直接监管权力;
 
(iv)扩大专员的执法权力,让专员能以更具针对性及适切的方式,更有效处理「失当行为」及「适当人选」方面的潜在问题;
 
(v)在适当时专员可按个别情况聘用具相关技能的人士,协助他根据《银行业条例》行使其职能;以及
 
(vi)引入多项技术性修订,处理操作事宜、精简监管程序、减轻认可机构的合规负担、使香港的监管制度与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的相关制度继续保持一致,以及进一步提高法律上及监管上的清晰度。
 
  我们今日会介绍其中两项较为复杂的建议措施,即简化银行三级制至两级制,以及容许认可机构为防范及侦测金融罪案而交换客户、帐户及交易的信息的建议。在这里我先作简单介绍,并会在稍后邀请金管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同事讲解详细内容。至于其余的优化措施,我们会在日后的委员会会议介绍。
 
  首先,简化银行三级制代表对自一九八○年代实施至今,已经超过40年的系统进行基础上的改变。考虑到近年接受存款公司的数目减少,而这些机构的总资产、客户存款及贷款占市场的份额亦逐渐下降,我们建议将现时属第三级别的接受存款公司并入第二级别,即有限制牌照银行。我们预计简化制度可以提升监管效率、行业竞争力及客户保障。
 
  其次,我们建议容许认可机构为防范及侦测金融罪行而交换客户、帐户及交易的信息。正如大家所理解,诈骗活动近年在全球以至区内均有上升趋势,就此,金管局一直致力与警方和银行业界加强合作,务求打击骗案和相关的傀儡户口网络,包括在二○一七年联同警务处、香港银行公会及多家银行成立「反讹骗及洗黑钱情报工作组」,透过建立公私营合作伙伴关系,分享资讯和情报,加强侦查、预防及打击严重金融罪案和洗黑钱活动。
 
  然而,对于不法分子利用其开立的户口网络进行诈骗及洗钱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进一步加强现有措施。其中,考虑到现时不法份子或会利用银行间的信息差异,规避银行在防范傀儡户口的措施,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私营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交换,以尽早识别可疑帐户及交易,协助执法机构进行调查及执法。这项建议是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在保护银行客户及诈骗受害人,维护银行体系信誉与公众信心,从而确保银行业体系的整体稳定与有效运作。
 
  就这两项建议,金管局已进行公众谘询,期间收到的反应正面,同时亦已发出谘询总结,适当地采纳谘询期间收到的意见。至于其他优化《银行业条例》的建议,金管局计划短期内就这些建议启动公众谘询。视乎进一步谘询的进展和结果,我们会将相关的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
 
  接下来我请金管局的同事向各位委员详细介绍两项优化建议,之后我们乐意回应议员的提问。多谢主席。



2024年10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