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十月七至九日可以底价租用港岛及离岛区公众街市摊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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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今日(十月二日)公布,辖下港岛及离岛区13个公众街市共70个在早前举行的公开竞投中未租出的街市摊档,由十月七至九日试行以先到先得方式按底价供市民申请租用。

  该70个街市摊档的租金为最近公开竞投的底价。在公开竞投中,摊档持续空置达半年以上,本署会以市值租金的百分之八十作竞投底价推出公开竞投;如摊档持续空置八个月以上,则会以市值租金的百分之六十作竞投底价推出公开竞投。

  摊档可售卖货品涵盖熟食、冻肉、鲜肉、鲜鱼、水果、蔬菜、即食食物、食物类乾货及湿货、非食物类乾货及湿货等。租约为三年的固定租期,由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即档户)没有租约续期权利。每月租金视乎个别档位的大小、位置、空置期和最近公开竞投的优惠底价而定。详情请浏览食环署网页。

  有意租用街市摊档的市民,须在上述申请租用日期内,于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或下午二时三十分至四时三十分亲自前往湾仔轩尼诗道二百二十五号骆克道市政大厦八楼食环署小贩及街市组(港岛及离岛区)办事处(电话:2879 5706)办理手续。

  食环署发言人说:「凡年满十八岁并通常居在香港的人士,均可申请租用街市摊档。为提供机会让更多人士选租摊档,并提高摊档种类的多元化以增加市民的购物选择,每名承租人在同一街市租赁摊档的数目将有所限制。现有的摊档承租人可在同一街市选租一个摊档。而任何在新三年固定租期租赁方案下的承租人(即透过二○二二年八月后的街市公开竞投成为档主的人士),亦可参与选租同一街市的摊档,但必须于所选租摊档的租约生效日期前把现有摊档腾空交回食环署。食环署网页载有选租条款,列明以先到先得方式租用街市摊档的资格详情。」

  有关以先到先得方式租用港岛及离岛区公众街市摊档的详情已上载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pleasant_environment/tidy_market/FCFS/index.html)。有兴趣人士可浏览该网页,或与相关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联络。



2024年10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