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牌照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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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九月三十日)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实务守则)的规定。
 
  劳工处已撤销位于观塘的JB Employment Agency的职业介绍所牌照。该职业介绍所因多方面未能遵从实务守则内订明的规定,包括在向雇主提供服务时,未有与雇主签订书面服务协议;在收取服务费后,未有向雇主提供收据;未有向雇主讲解聘用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相关法例以及雇主的权益和责任;未有向雇主提供与外佣权益有关的指南、单张、资料小册子及样本表格;以及未有要求雇主以书面确认其已收妥雇佣双方签署的标准雇佣合约,而被撤销牌照。
 
  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条例)第53(1)(c)(iva)条,如劳工处处长(处长)信纳有关持牌人没有遵从实务守则,可撤销其职业介绍所牌照。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实务守则列出职业介绍所经营者在营运时必须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阐明处长期望职业介绍所在经营时应达到的标准。条例订明,处长如有合理理由信纳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或拟作为持牌人的人士,或该等人士的有关连人士或受雇人员,曾违反条例第XII部的任何条文或根据条例第62条订立的任何规例,例如滥收求职者佣金、无牌经营,或没有遵从根据条例第62A(1)条发出的实务守则,可拒绝发牌或续发牌照,或将牌照撤销。」
 
  这是二○二四年首宗被撤销职业介绍所牌照的个案。
 
  任何人士如欲查询与职业介绍所相关事宜或投诉职业介绍所的涉嫌违规行为,请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电话:2115 3667;电邮:ea-ee@labour.gov.hk;地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



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