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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谈《立场新闻》案和国庆安排(只有中文)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出席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保安局局长:各位香港市民、各位记者朋友,我今天想讲讲有关近期就《立场新闻》有两位人士因违反煽动意图罪而被定罪和判刑一事。首先,法庭的判词说得很清楚,《立场新闻》并非一个真正的传播媒体,它在「黑暴」期间最主要从事一些抹黑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的工具,它亦用一些并非建基于事实、而是一些假的消息来煽动市民对政府的憎恨。
 
  在香港的法律下,包括《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香港市民都享有言论自由,包括新闻自由。但是法庭的判词亦说得很清楚,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传媒机构要遵守和执行一些「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法庭亦指出,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只有建基于事实的报道,才可以得到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法庭亦说,就算对政府作出批评,无论是如何尖锐和猛烈,只要是建基于事实便没有问题。只有那些想打「擦边球」的人,何谓「擦边球」呢?就是那些想违法,但不想负上法律责任的人,只有这些想打「擦边球」的人才会担忧(触犯这罪行)。
 
  我也想讲讲,我留意到在这个裁决出来后,很多的新闻团体,包括新闻联(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香港资深传媒人员联谊会都发出声明,表示支持法庭裁决,指裁决彰显法庭公义、彰显法治,亦将这个事实呈现出来给大家看到。
 
  同时,我也留意到有一些团体,包括记协(香港记者协会),其主要执委由外媒和所谓独立媒体的人组成;以及一些反华组织和反华人士,这些反华组织包括国际特赦组织,这个组织曾经捏造香港政府扣押了一个维吾尔族维权人士;反华政客包括彭定康,他曾诬蔑《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是针对传媒。这些团体(和人士)指称被捕人或被告人因从事新闻工作而被定罪。我想重申一次,法庭判词说得很清楚,这些(被告)人并非真正从事新闻工作,他们是将《立场新闻》作为抹黑政府的工具,文章并非建基于事实,并用一些假消息来煽动憎恨。我很希望这些人士和组织不要再用这些技俩误导香港市民,香港市民是看得非常清楚的,多谢大家。
 
记者:你认为法官的裁决是否定义了传媒,即教人如何做记者?如果有社评加入个人观点批评政府又是否属于「擦边球」?另外也想问问国庆的部署?
 
保安局局长:法庭说得很清楚,批评政府是没问题,我们欢迎大家给予意见,无论你的意见有多尖锐和猛烈,法庭说只要建基于事实,都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你的目的是抹黑政府,想危害国家安全,就和新闻工作是完全两回事。刚才我已说过,法庭亦提过,国际人权公约亦规定记者有「特别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亦要基于事实。如果你不是基于事实,而是存心抹黑,当然就不是真正新闻工作。正如法庭在《立场新闻》案说得很清楚,他们并非真正新闻工作,只是抹黑政府的工具,这是很清楚的,任何建基于事实的报导都是没问题的。
 
  有关十月一日部署方面,十月一日是国庆,很多市民会出来欢度佳节,警方会有足够警力、确保市民能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享受节日气氛。
 
记者:国庆会否有任何区域有国安风险?
 
保安局局长:我们相信大家会欢欣享受国庆的气氛,但我们亦不能掉以轻心,所以会在维持欢乐气氛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同事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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