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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曾咀以北及以西拟建停泊设施及海水排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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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拟于屯门曾咀以北及以西建造停泊设施及海水排水口。受工程影响的前滨及海床范围载于今日(九月二十日)刊宪的政府公告

  拟议停泊设施工程旨在将都市固体废物和炉灰主要以海路直接运送往返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I·PARK2),以减少通过龙鼓滩路及附近道路的垃圾车和货柜车数量。拟议海水排水口和相关喉管工程则旨在配合I·PARK2供冷系统的运作。拟议工程预计于二○二六年展开,需时约四至五年完成。

  上述政府公告连同有关图则已张贴在工程地点附近,市民亦可经下列途径查阅图则:

*地政总署测绘处(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6楼)(可于该处订购图则);
*屯门民政事务处屯门民政谘询中心(新界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及
*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政府公告栏。

  任何人如认为他拥有在该前滨及海床或其上的权益、权利或地役权,可在刊宪日期起计两个月内,即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向地政总署署长交付书面反对通知,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20楼。反对通知书须描述反对人的权益、权利或地役权,以及他或她声称他或她会受到影响的方式。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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