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主动调查当局收回公屋单位的安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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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九月十九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行动,详细审研当局收回公屋单位以再作编配的流程和安排。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每年均会因不同原因(例如户主离世、迁入院舍、购置资助出售房屋或违反租约等)收回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再重新编配。去年度(二○二三/二四),房委会编配了约23600个单位,当中包括约19700个回收单位。随着当局近年着力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行为(打滥),预期被收回的公屋单位数目会增加。
   
  房委会现时翻新一个空置单位的工作指标为44天。公署留意到过去三年,翻新空置单位的平均所需时间接近这个目标;然而,有小部分单位超过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长时间的一宗个案更为197天。房委会和房协收回及翻新公屋单位的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直接影响到正在轮候公屋的家庭能否尽早入住公屋。
   
  此外,随着当局打滥力度不断加强,上诉个案亦有所增加。根据现行程序,在上诉期间,当局会暂缓收回单位。公署关注,上诉的流程及程序是否有空间改善和加快。
   
  另一方面,公署不时收到投诉,指称当局在收回公屋单位时,没有妥善处理迁出户主(特别是独居户主)遗留在单位内的物品,例如没有联络有关户主或其亲人,以及在未得到户主同意下将单位内的物品随意弃掉。
         
  陈积志表示:「今届政府正努力不懈增加房屋供应,满足市民的住屋需要,亦见实效。同时,有效率及更快地收回及翻新公屋单位,以尽早编配给正在轮候公屋的家庭,可加快他们的『上楼』时间,从而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因此,我决定展开主动调查行动,详细审研房屋署(作为房委会的执行机关)和房协收回公屋单位的整个流程及安排,包括翻新单位以再作编配的具体工序、租户就『迁出通知书』提出上诉的程序,及对被收回单位的户主遗留在单位的物品的各种处理方法,并在有需要时提出适切的改善建议。」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于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或之前把意见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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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