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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交回物业详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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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提醒已收到该署发出的物业详情申报表(表格R1A)的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应尽快填妥并交回申报表。他们可使用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的「递交表格电子化」服务,以电子表格e-R1A填报有关资料。该署网页已提供填写申报表的常见问题及答案

  估价署在八月发出约35万份表格R1A,以收集各类物业的使用详情、租金及租赁资料,用于即将进行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的工作。

  不论物业是空置、出租或业主自用,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在收到申报表后,均须于指定期限内填妥及交回估价署。任何人士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填妥及交回表格,须于限期前以书面向估价署提出理由申请延期。

  根据《差饷条例》或《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士明知而在该表格作出失实陈述或拒绝填报任何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分别可处最高罚款二万五千元或一万元,并须另加相等于因而少征收的差饷及/或地租三倍的罚款。

  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如选择以邮递方式交回申报表,在投寄邮件前须缴付足够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
 
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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