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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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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九月十二日)提醒的士业界,《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将于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以引入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度(记分制)。
 
  运输署发言人说:「的士服务质素近年备受关注。考虑到市民对提升的士服务质素的殷切诉求,政府参考了现行的违例驾驶记分制度,引入记分制。记分制旨在加强对的士司机不当行为的阻吓力,以打击业内的害群之马,提升的士服务质素和行业形象。」
 
  记分制涵盖影响的士服务质素,而在现行法例中属刑罚较高的11项与的士司机相关的罪行,包括滥收车费、故意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没有采用最直接而切实可行的路綫驶往目的地等。该11项罪行按严重性被划分为三级,分别给予10分、五分及三分(见附件)。如某人因干犯有关罪行被定罪或负上缴付定额罚款的法律责任,会被记相应的分数。
 
  在记分制下,当的士司机在任何两年期间被记的分数累计至指定水平时,便会触发相应的行动或罚则。具体而言,若被记八至14分,运输署署长会向该人送达一份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提示;若被记10分或以上,该人亦会收到一份强制修习的士服务改进课程通知,并须在指定限期内自费修习以及完成有关课程。如该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有关要求,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一个月。所有被记分的的士司机(包括没有收到强制修习通知者)均可修习的士服务改进课程,在完成有关课程并通过考试后,该人可从先前被记分数总数中减除三分。另外,若被记15分或以上,该人可被取消驾驶的士资格,如属首次被取消驾驶的士资格,停牌期为三个月,其后再被停牌则每次为期六个月。
 
  《的士司机违例记分条例草案》于去年十二月中已获立法会通过,并于同月二十二日刊宪。之后,运输署一直与的士业界保持紧密联系,包括向业界介绍记分制的运作,提醒他们为记分制作好准备。运输署自本月初亦再次透过与的士业界的定期会议和发出信函,向业界介绍记分制和相关法例的要求和详情,让业界充分掌握记分制的运作。
 
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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