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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港两地在香港签署多项合作协议(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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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九月四日)出席在香港举行的陕西高质量开放合作交流会,并在会上和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共同见证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春江签署《深化陕港交流合作协议》。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尹宗华,以及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崔建春亦有出席交流会。参与交流会的特区政府官员包括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署理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刘震、创新科技署署长李国彬等。

  李家超表示多年以来,陕港两地的经贸关系密切。香港一直是陕西最大的外资来源地。陕港都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可以共同发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角色,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陕港两地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善用各自优势建设新质生产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陕港双方在会议上就以下九个范畴的合作方向达成共识:

「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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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鼓励陕西企业利用香港平台对外投资,设立总部和资本管理中心。鼓励陕西企业积极参加香港「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以及与香港专业服务界直接对接的交流会。

  探讨以旅游为突破口,以航线连通为依托,拓展香港、陕西、中亚间的互联互通,共同探索开发「香港+陕西+中亚五国」多领域合作模式。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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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双方金融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科技金融、资本市场等领域开展人员和业务交流合作。

  鼓励陕西企业利用香港金融市场赴港上市发债融资,促进陕西实体经济与香港金融资源深度融合。
  
经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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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港资企业参加港商考察团、境外机构及跨国公司「陕西行」。支持陕西各地市深化对港合作,赴港举办投资推介活动,促进陕港两地企业合作。

  支持陕港两地新型工业化建设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地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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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建立长期稳定合作机制。支持陕港两地研发机构和创科平台加强合作。 

  组织陕西企业参加香港国际创科展等活动,推动陕港两地技术交流对接及成果落地转化。

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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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陕西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法律执业者担任法律顾问。支持和鼓励两地法律业界开展交流互访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和业务对接。
 
  支持两地仲裁机构对接及建立合作关系。
 
  促进两地法律及争议解决等服务专业拓展交流平台,开展服务人才合作、培训与交流。
 
青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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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陕港青少年多领域交流合作,支持香港青年在陕西创业。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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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双方高校开展教育交流合作。

  鼓励两地中小学缔结姊妹学校开展多元化交流活动。

  支持香港青年学生赴陕参加研学、寒暑假实践等活动。

人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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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陕港文化交流合作。开展香港教师和学生中华历史文化研习营、共同弘扬中华优秀历史文化。

  加强陕港区域旅游交流合作。做好开通「居民赴港澳自由行」的落地宣传工作,推动陕港民众互联互通。
 
  鼓励两地文化旅游院校在学术交流、师资进修、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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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让在陕港人在教育学习、就业工作、社会保障和日常生活等方面适当地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

  合作文件内容(只有中文)见附件一。

  此外,两地政府部门和机构亦签署五份合作文件:
 
  • 《陕西省司法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
  •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旅游合作备忘录》;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关于开展创新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 《陕西省商务厅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关于推动两地经贸高质量合作发展备忘录》;及
  •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经贸合作备忘录》。

  由两地政府部门签署的《陕西省司法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旅游合作备忘录》及《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关于开展创新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内容(只有中文)分别见附件二、附件三及附件四。
 
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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