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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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三十日)公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麦伟德和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伦明高为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任期三年,分别由二○二四年十月一日及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开始。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麦伟德先生和伦明高先生具备深厚的司法经验,一直领导两个审裁处的有效运作。我们欢迎再度委任两位主席,继续督导市场失当行为的处理和相关规管决定的覆核。」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成立。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处理六种市场失当行为,即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资料、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以及操纵证券市场。该审裁处亦获赋权就上市法团披露股价敏感资料违规情况进行研讯。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则覆核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证监会认可的投资者赔偿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的指明决定,以有效确保有关规管决定合理和公平。
 
  该两个审裁处另外一名现任主席为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夏正民。
 



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