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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修订「空置单位翻新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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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今日(八月二十七日)通过建议,修订「空置单位翻新津贴」(翻新津贴)的适用范围和津贴额。
 
  经修订的津贴计划将于今年第四季实施。在新计划下,翻新津贴的适用范围会扩大至所有楼龄的空置单位;不论楼龄高低,如准租户选择参与计划,均划一获发相等于三个月租金的翻新津贴。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翻新津贴旨在为所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的准租户提供一次性的现金津贴选择,以补贴他们自费进行装修。随着更多公屋租户购买资助出售单位,以及房屋署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署方未来需要处理更多空置单位。修订翻新津贴计划可让房屋署及其翻新工程承办商更有效重新分配资源,以应付空置单位增加所带来的挑战;准租户亦可灵活地使用翻新津贴,作出更切合家庭需要的安排。
 
  根据现行安排,选择领取翻新津贴的准租户须自行处理(1)髹漆及相关工程,及(2)小型修葺工程(如维修厨房/浴室/露台门、门框和小五金配件);并且在领取津贴后一年内承担小型修葺工程的维修责任。考虑到选择领取翻新津贴的情况有上升趋势,但有不少租户反映在一年内自行安排小型修葺工程存有一定程度的困难,可能会导致维修延误;而且房屋署最终会在一年限制期满后承担小型修葺工程的维修责任,因此房屋署会将小型修葺工程纳入署方的空置单位翻新工程范围内。日后,选择领取翻新津贴的准租户只需处理单位髹漆及相关工程。预期订定了更清晰和规范的维修责任后,房屋署将会更有效地完成更好的维修工作,进一步提升现有公屋单位的质素。
 
  发言人表示∶「现时不向中转房屋准租户发放翻新津贴的政策将继续维持不变。此外,为确保资源运用符合成本效益,翻新津贴计划并不适用于已公布会清拆的屋邨大厦,以及在编配单位前已完成翻新的单位。」
 
  根据现行政策,「空置单位翻新津贴」只适用于楼龄不足21年的空置单位。在二○二一/二二至二○二三/二四年度,每年约有74%的准租户选择领取现金津贴。
 
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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