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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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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长官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法援局)成员,任期两年,二○二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新委任成员为香港大律师公会提名的大律师成员胡士远,以及两名业外成员陈建强医生和邵燕宁。获再度委任的成员为香港律师会提名的律师成员傅嘉绵及岑君毅、香港大律师公会提名的大律师成员艾家敦,以及两名业外成员刘诗韵和李佩珊。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感谢卸任的成员郑宇杰、温丽司和杨建霞,在任期内对法援局工作的投入和宝贵贡献。」

  法援局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第489章)成立,负责监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法援局的成员为与大律师或律师行业无关系的主席及业外成员、分别由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提名的大律师和律师成员,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长。

  由二○二四年九月一日起法援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梁永祥教授

成员
——
陈建强医生
艾家敦
傅嘉绵
胡士远
刘诗韵
李佩珊
邵燕宁
岑君毅

当然成员
————
法律援助署署长
 
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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