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长在内地法律精讲及法律实务培训(第一期)开班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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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八月九日)在内地法律精讲及法律实务培训(第一期)的开班致辞全文:

尊敬的刘部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刘春华)、陈董(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俊生)、肖主任(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创始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肖璟翊)、王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海峰)、周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璇)、各位律师朋友:

  大家早上好。我非常高兴今天能够代表律政司欢迎大家来到律政中心,参加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为大湾区律师举办的第一期内地法律精讲及法律实务培训,我对培训班的开展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培训班为期两天,从课程的布局和编排,可以看到主办单位非常用心,业界也非常积极的回应。我了解相关报名平台一开通,首天就满额,律政司也马上配合,调动更大的上课场地,让更多业界朋友能够参与这次培训。我注意到这次培训班有四个特点:

(1)第一、大局的导航。今天早上的环节,最高人民法院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的代表,会为学员导航两大重要的发展方向:涉外涉港澳民商事审判的重点议题,以及在国家现代化开放的进程中,对港政策的体现,协助大家掌握大局观。

(2)第二、有关实务的问题。有三位重量级专家与各位学员详细讲解有关跨境业务上的热点题目:
i. 常见的涉港婚姻家事案件;
ii. 内地继承法律事务实务操作的要点;以及
iii. 内地法律其中一个最新的议题,就是今年七月一日在内地刚实施的新公司法。

(3)第三、替代争议解决的聚焦。两地对仲裁与调解服务以及相互协作的需求都十分殷切,但两地相关的模式与制度存在不同的地方。学员可以从学理以及实务的角度出发,听取内地学者、顶尖仲裁机构以及资深调解员介绍内地仲裁与调解制度的特点。

(4)最后是商机探索。各位要在大湾区开创或发展业务的话,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当然是成功的基本因素,但同样重要的是要把握机遇,以及对大湾区市场的了解。这次培训班设有讨论环节,由在不同领域累积了成功经验的两地律师,和大家分享处理业务的实践经验。

  上月三中全会通过相关决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指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各位都是大湾区律师团队的成员,拥有处理跨境业务的经验,也拥有语言优势,以及同时在香港和湾区内地城市执业的资格,绝对可以助力发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当然,大湾区律师与内地律师必须进一步加强交流互鉴,强强联手,丰富彼此处理涉外法律议题的思路,共同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

  律政司一直非常重视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工作,我们会继续按着今年四月律政司发布的《行动纲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推进机制、规则和人才三方面的联通。当中,提升大湾区内法律人才的连接,以及专业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此,我们积极支持大湾区律师的各类培训项目,深化区内的实务合作。

  祝愿这次培训圆满成功,大家有丰富的收获,谢谢。



2024年8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