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八月八日)宣布委任梁俊文法官、游德康法官、郭启安法官及胡雅文法官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有关委任于二○二四年八月九日起生效。

  有关委任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委任的法官简历如下:

梁俊文法官

  梁俊文法官于一九六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一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二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二○○七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区域法院法官。
 
游德康法官
 
  游德康法官于一九六七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三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九四年分别在英国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二○○二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九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郭启安法官

  郭启安法官于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六年在英国肯特大学取得文学士(法学)学位。一九八九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一九九七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九年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二○一二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胡雅文法官

  胡雅文法官于一九六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八年在英国泰晤士河谷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年分别在英格兰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六年在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一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一九九八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一二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2024年8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