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采取执法行动打击禁烟区吸食水烟活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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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昨晚(八月二日)在兰桂坊采取执法行动,加强打击在禁烟区非法吸用水烟活动。

  
行动中,控烟酒办人员(包括便装人员)在一间酒吧向非法吸食水烟的人士共发出八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控烟酒办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并会考虑向涉嫌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条例》)和《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21章)协助及教唆吸烟罪行的酒吧经营者作出检控。控烟酒办亦会就上述违例情况通知酒牌局。


 《条例》禁止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内区域)作出吸烟行为。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即属违法,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吸烟产品(包括水烟),不论是在酒吧或其他处所,须遵守《条例》对推广和销售吸烟产品的限制。违例者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条例》亦授权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可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有关的吸烟行为;如违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协助。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卫生署发言人呼吁酒吧/食肆负责人和场所管理人切勿协助任何人触犯禁烟规定,或在禁烟区内向顾客提供水烟器具和烟草以作吸用。

  卫生署发言人强调,控烟酒办会就每一宗违例吸烟投诉作出跟进及调查,并会到有关场所巡查及执法。控烟酒办亦会不时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及执法行动(包括便装行动),以提升执法成效。署方会继续密切监察及持续严厉执法,以打击非法吸食水烟活动。在过去十二个月,控烟酒办共采取105次针对在禁烟区非法吸食水烟的行动,并向违例吸烟者发出145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以及向违反其他相关罪行的店员及酒吧/食肆负责人发出74张传票。

  发言人表示,水烟是吸烟产品,其所用的助燃物(如煤炭)在燃烧时会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为一种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它是因不完全燃烧含碳燃料(例如煤炭)而产生的副产品。曝露于低浓度一氧化碳的人士可能出现头晕、头痛、疲倦和恶心等症状;而曝露于高浓度一氧化碳的人士则可能出现视觉受损、协调紊乱、失去知觉和脑部受损等症状,甚至死亡。市民如怀疑出现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应立即求医。

  由于吸食水烟时,使用者会吸得更深及时间更长,所摄入的有毒化合物份量一般比吸用卷烟时多。通常吸食一小时水烟的烟雾吸入量,可达一根传统卷烟的100至200倍。同时,共用水烟器具会增加水烟使用者感染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风险。此外,过往行动中亦发现酒吧/食肆处理或放置水烟的地方卫生情况欠佳。发言人忠告市民,不要吸食水烟或使用其他吸烟产品,并呼吁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着想,尽快戒烟。更多有关吸食水烟对健康的危害,可参考以下连结:www.livetobaccofree.hk/pdfs/waterpipe_leaflet_new.pdf



2024年8月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