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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运输基金批出第四十一批试验绿色运输技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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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及生态局今日(八月二日)公布,新能源运输基金批出第四十一批试验绿色运输技术的申请。
   
  基金督导委员会以新的「择优而取」方式评审所有资助申请,包括考虑最新科技发展等因素,以更善用基金的资助。是次获批的五宗申请(见附件)将试验两辆电动轻型货车(非客货车)及四辆电动中型货车,共涉及资助金额四百八十四万元。
   
  连同新获批的试验申请,基金迄今共批出三百零七个试验项目,共涉及资助金额二亿六千一百万元。截至七月底,获基金资助并已完成试验的项目共有一百九十三个。试验报告已上载到基金网页。
   
  基金督导委员会就电动的士充电模式试验项目、电动的士和电动专营巴士的资助策略、《香港氢能发展策略》以及氢燃料电池重型车辆试验资助计划进行了讨论。委员就相关资助安排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基金秘书处和相关政府决策局和部门正在跟进有关意见,以期尽快推出资助计划。
   
  政府于二○一一年三月成立基金以资助试验及推动更广泛使用绿色运输技术于多种商用运输工具,包括货车(包括特别用途车辆)、的士、小型巴士、巴士、船只、电单车、非道路车辆(适用于获运输署或香港机场管理局审批的车辆型号),或慈善/非牟利机构为其客户提供服务的上述运输工具。资助的技术包括新能源车辆或船只、把现有的传统车辆或船只改装为新能源车辆或船只,以及适用于车辆或船只的后处理减排装置或节省燃料装置。运输营运人士和慈善/非牟利机构可申请资助试验多种不同的绿色技术产品,每宗申请最多可获一千万元资助,而每位申请人的资助总额上限为一千二百万元。
   
  有关基金的详情和获批项目的资料,可参阅基金的网页(www.eeb.gov.hk/tc/new-energy-transport-fund.html)或致电查询热线2824 0022。
 
2024年8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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