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检获约一百二十万元怀疑冒牌货物及怀疑另类吸烟产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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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关七月十五日在屯门内河船码头海关验货场检获约六千三百件怀疑冒牌货物及约五千支怀疑另类吸烟产品,估计市值共约一百二十万元。 

  海关当日透过风险评估,抽查一个从广东南沙抵港,并报称载有救生衣、救生圈和手机壳的四十呎货柜。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货柜内检获该批怀疑冒牌货物,包括衣服、鞋履和手袋,以及该批怀疑另类吸烟产品。

  初步调查显示,该批怀疑冒牌货物及怀疑另类吸烟产品将会转口至海外地区。 

  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会继续加强与内地及海外执法机关合作,严厉打击跨境冒牌物品活动和另类吸烟产品走私活动。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进出口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及任何相关的器具、零件和配件,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上述条例活动。



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