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度委任《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的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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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宣布,行政长官根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589章)(条例),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再度委任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专员)。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为专员,任期由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为期三年。根据条例,专员会履行独立监察的职能,监督执法机关遵守条例的规定。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杨振权先生是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他自二○二一年八月起担任专员,一直尽心履行条例下独立监察的职能,监督执法机关遵守条例的规定,及确保规管机制有效运作。我有信心他能继续胜任专员这项要职。」

  条例提供完备法定架构,规管执法机关所进行的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行动,以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个人私隐权利之间取得平衡。 



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