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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通过二○二四年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检讨结果及特别宽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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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今日(七月十九日)按《房屋条例》第16A条,通过二○二四年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检讨结果,并根据《房屋条例》第17条,向公屋租户提供一次性特别宽免措施。
 
  房委会发言人说:「《房屋条例》第16A条订明,房委会须按该条例所订明的机制每两年检讨公屋租金一次,并须按该次租金检讨中第一和第二期间收入指数的变动调整公屋租金。政府统计处处长在二○二四年公屋租金检讨编制的报告显示,是次检讨第二期间(即二○二三年)的收入指数比第一期间(即二○二一年)高出10.73%。《房屋条例》同时规定,上调租金时设有10%的『封顶』安排。故此,公屋租金将于二○二四年十月一日起上调10%。每户公屋租户平均每月上调的金额约为230元,租金上调的金额介乎49元至572元。」
 
  在考虑了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租金增幅、对公屋租户的影响以及房委会的财政状况后,小组委员会同时决定根据《房屋条例》第17条,向公屋租户提供一次性的特别宽免措施。在租金调整后首三个月,宽免租户在该期间每月因租金调整而须缴付的额外租金。提供该项特别宽免措施将会令房委会在二○二四/二五年度损失约5.75亿元的租金收入,而房委会的租住房屋运作帐目在二○二四/二五年度预计将会有约5.91亿元的赤字。
 
  发言人说:「撇除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的住户外,约六成租户上调的每月租金金额将会在250元或以下;而约2%租户上调的每月租金金额将会在100元或以下。我们相信大部分公屋租户可负担租金升幅。」
 
  他说:「为确保合理运用房委会的财政资源,特别宽免措施不适用于『富户』。另外,我们在将来的公屋租金检讨中考虑是否向公屋租户提供租金宽免时,会继续采取审慎理财的原则,务求确保房委会有足够财政资源完成庞大的建屋计划。」
 
  调整的租金将于二○二四年十月一日生效。房委会会在新租金实施日期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所有公屋租户。
 
  《房屋条例》中订明的公屋租金调整机制,自二○○八年起生效。在这机制下,公屋租金会每两年检讨一次。根据《房屋条例》第16A(7)(b)条,政府统计处处长须计算租金检讨下的第一及第二期间的收入指数。收入指数是经比较该两个期间分别约24 000个公屋家庭的收入数据所编制。该机制为房委会提供客观的基础,以租户的负担能力决定何时应调整公屋租金及调整的幅度。根据机制,上调租金时设有10%的「封顶」安排,下调租金时则不设下限。在二○○七至二○二三年期间,公屋租户家庭平均收入累计增加了131%;同期公屋租金(连同按照今次租金结果而增加的10%)累计增加87%,反映家庭收入的增幅较租金的增幅为高。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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