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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张贴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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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十八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为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张贴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24幅私人土地,涉及总面积约11 900平方米。
 
  这次收回的24幅私人土地,分别涉及一宗在「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成功完成的原址换地申请,需由政府收回少量第三方土地以在补地价后交予换地申请人作整全发展,以及另一宗未能完成的原址换地申请而需收回有关土地以让政府进行工程。
 
  上述24幅私人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复归政府所有。政府会在土地复归政府后,向相关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
 
  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首批收回土地公告于今年一月十一日张贴,涉及109公顷土地,这些土地已于四月十二日复归政府,并陆续由第三季起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进行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系统、污水系统、水管、环境美化工程、斜坡工程和机电工程等)。全面发展后,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将提供约86 200个住宅单位,可容纳约227 000人,并为经济活动提供约1 275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创造约53 000个就业机会。
 
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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