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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起诉怀疑使用蛇笼捕鱼的内地过港渔工及本地船长(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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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名涉嫌在石鼓洲附近水域一艘本地渔船上使用蛇笼(一种已被禁止在香港水域使用的浸笼)捕鱼的内地过港渔工,连同一名船上的本地船长今日(七月十七日)被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起诉。
 
  渔护署与警方昨日(七月十六日)进行联合执法行动时,于上述水域发现一艘本地渔船涉嫌非法使用蛇笼捕鱼,遂于下午约五时三十分截停有关船只进行调查。渔护署其后从船上检走一批捕鱼工具(包括蛇笼和绞辘)。

  经调查后,该六名男子涉嫌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已被落案检控,案件将于明日(七月十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其船只必须已根据《条例》登记及按其本地渔船登记证明书上所列出的捕鱼方法捕鱼。本地渔船登记证明书有关浸笼部分的登记条件指明任何折叠式浸笼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另一浸笼连接,或其任何一面伸展后的长度不得超过五米。因此,使用蛇笼捕鱼违反登记条件。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渔护署发言人强调∶「政府一直致力打击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鱼活动,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逻和严格执法。」
 
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06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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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涉嫌在石鼓洲附近水域一艘本地渔船上使用蛇笼(一种已被禁止在香港水域使用的浸笼)捕鱼的内地过港渔工,连同一名船上的本地船长今日(七月十七日)被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起诉。图示涉事本地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