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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便利长者到内地养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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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答覆:
 
问题:
 
  「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容许移居该两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领取长者生活津贴或高龄津贴。另一方面,据报有团体进行的调查显示,属海南籍的香港居民有近40万人,其中65岁以上的长者约有85 000人,而由于海南省环境佳、空气好及生活指数低,不少海南籍受访者都有意回乡养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研究设立「海南计划」,容许移居该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领取长者生活津贴或高龄津贴,以满足他们的殷切需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除了可携公共福利金和一系列与院舍照顾服务及医疗有关的计划,当局有何其他政策措施便利长者回乡养老,让他们有多一个优质安老的选择;及
 
(三)现时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的受惠人数分别为何;有何新措施加强宣传该两项计划?
 
答覆:
 
主席:
 
  政府现时推行多项措施,便利香港长者在内地养老,为他们提供更多选择。其中,可携现金援助措施包括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和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在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下,选择在粤闽两省养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不必每年回港亦可领取高龄津贴或长者生活津贴。截至二○二四年三月,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的受惠人数分别为25 011人及2 447人。

  可携现金援助适用于在广东省及福建省养老的合资格长者,主要是因为两省有较多香港居民居留,而且与香港在社会、经济、交通等方面均保持独特而紧密的联系。政府统计处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大部分在内地居留的香港长者或居民均在广东省及福建省居住,占整体人数约八成。
 
  社会福利署(社署)现时委任代理机构协助推行可携现金援助措施,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为未能回港的长者办理申请、进行个案覆检、为受助人提供查询和申报服务、协助社署追讨受助人多领款项,以及调查怀疑诈骗个案等。国家幅员辽阔,在内地其他省市居留的香港长者人数相对较少而且较为分散。如将可携现金援助措施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更多内地省市,我们需仔细考虑委任代理机构在这些地区提供相关服务涉及的行政开支和成本效益。
 
  此外,我们必须指出:可携现金援助措施涉及放宽受惠人在领取相关现金援助期间在香港居留的要求。推行有关措施时须小心考虑财政影响。
 
  政府在考虑扩展现金援助措施时,必须顾及长远财政可持续性,审慎运用公帑支援香港长者。我们会仔细聆听社会就可携现金援助措施的意见,期望在回应香港市民诉求和妥善运用有限福利资源之间取得平衡。政府现时无意把可携现金援助措施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海南省。
 
  议员关心政府有何其他政策措施便利长者回乡养老。为加强支援在粤闽两地养老的长者,房屋局为领取可携现金援助而须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单位或删除户籍的长者提供弹性。顾及香港长者移居内地后可能遇上适应问题,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容许长者保留其公屋单位不超过三个月,宽限期由长者离开香港的日期开始计算。
 
  如果受助人自愿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单位,房委会及房协会因应受助人的要求,在没有违反租约的情况下,在收回公屋单位时向其发出保证书。当受助人日后返回香港定居并行使保证书,若其符合申请公屋的资格及保证书上所列条件,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受助人可获房委会或房协编配已翻新的公屋单位。
 
  如受助人删除公屋户籍,而受助人的家人仍继续租住原来的公屋单位,受助人可向房委会申请恢复户籍保证书。当受助人日后返回香港定居并向房委会行使恢复户籍保证书,若有关公屋单位的租约仍然有效,受助人可根据当时的公屋政策,申请恢复为有关租约的认可家庭成员。房协亦为其公屋单位设立相若的安排。
 
  社署设有专题网页介绍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提供网上申请表、申请资格及手续和常见问题等资料。政府的「跨境通办」专题网站亦提供相关服务及资讯,便利身处内地的市民提交申请。社署不时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两个计划,包括电视及跨境直通巴士宣传片、报章广告,以及张贴海报及分发宣传单张和申请表格等。此外,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和社署在内地的代理机构会利用其网页和实体网络,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协助宣传。
 
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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