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推出「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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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七月十五日)公布推出「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再就业计划),并即日开始接受登记,鼓励中高龄人士投入劳动市场。
   
  行政长官在去年《施政报告》宣布推行为期三年的再就业计划,旨在增加中高龄人士重投工作的诱因。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雇的40岁或以上香港居民,并已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均可参加再就业计划。若参加者连续完成六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10,000元津贴,连续完成12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10,000元津贴。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每名参加者在计划的推行期间最高可获20,000元再就业津贴。
   
  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时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获发在职培训津贴。为鼓励雇主聘请计划参加者,劳工处会延长合资格雇主在「中高龄就业计划」下可获在职培训津贴的期限至六至12个月。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再就业计划鼓励中高龄人士重返职场,协助释放社会潜在劳动力,同时惠及雇主和雇员。」
   
  有意参加再就业计划的人士如欲了解计划详情及登记手续,可浏览专题网页(www.jobs.gov.hk/rea),或致电由政府委聘服务机构接听的热线2116 0131或2397 7277,亦可致电2951 4634联络劳工处。



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