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署长在房屋委员会公开例会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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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以下是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今日(七月十二日)在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公开例会的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员、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不经不觉一年过去,今日是我第二次在房委会公开例会发言回应委员的意见。我们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在房委会及房屋署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及指导,在六月七日房委会周年特别公开会议上,委员就公共房屋政策及房委会工作提出了不少精辟的见解及宝贵的意见,今日我会一方面回应这些意见,另一方面具体勾画出房委会现时面对的挑战以及未来的工作路向。
 
公营房屋供应及公屋轮候时间
 
  房屋政策是本届政府施政重中之重的领域,我们提出提速、提效、提量及提质的策略,大力增加公营房屋的供应,加快申请人「上楼」时间。过去两年,这方面工作进度良好。根据去年十月的长远房屋策略年度更新,未来10年(即二○二四/二五至二○三三/三四年度)的公营房屋需求为308 000个单位,我们现正朝着达成这个建屋目标奋勇迈进。目前房委会的建造工程进度理想,大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项目如大埔富蝶邨、青衣长青邨及屯门业旺邨一期合共8 923个单位相继于二○二三/二四年度落成,而业旺邨二期约2 600个单位将于二○二四/二五年度落成。为尽量缓解建屋量「头轻尾重」的影响,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提出「公屋提前上楼计划」。计划推展顺利,其中青衣长青邨及屯门业旺邨一期共2 147个单位已分别于今年五月及六月份入伙,另外约一万个及约2 000个单位将会分别在二○二五/二六至二○二七/二八年度及二○二八/二九至二○三二/三三年度分阶段提早落成。相比等候整个发展项目落成,「提前上楼」之下入伙期提早三个月到18个月不等,效果明显。除了增加新楼落成外,今明两年亦将有多个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的项目入伙,除了令准业主们踏上置业阶梯外,亦大大有助于腾出部分公屋单位供轮候者入住;加上打击滥用公屋,我们「三管齐下」增加公屋单位,编配予公屋申请者的措施已经逐步看见成果。过去公屋平均轮候时间持续上升的势头已经扭转,由本届政府上任前的6.1年减至去年三月及六月两个季度的5.3年,减幅达13%。虽然其后数季公屋平均轮候时间因个别公屋工程项目承建商的进度落后而回升,但公屋轮候时间已在六年封顶。虽然短期仍然会有波动,长期下降趋势形成。结合房屋局即将于明年第一季起陆续落成的「简约公屋」项目,我们有信心公屋综合轮候时间在二○二六/二七年度回落到4.5年的承诺能够兑现。

打击滥用公屋
 
  打击滥用公屋是房委会过去一年其中一个工作重点。成功收回一间被滥用的公屋等如我们可以立即有一间公屋分配给申请人,即时改善这个家庭的生活环境。对于社会各界就打击滥用公屋的方向形成强烈共识,我和房屋署同事感到非常鼓舞,亦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衷心感谢房委会委员和市民大众对打滥工作的坚实支持,去年我们接连推出多项有效新措施,包括要求住户由一入住开始,每两年申报一次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进行资料比较和核对、与内地部门合作调查住户是否有内地物业、鼓励管理公司投放资源侦查滥用公屋。二○二三/二四年度,因查明滥用而收回的单位数目接近2 800个,对比二○二○/二一及二○二一/二二年度平均每年大约1 300个高出超过一倍。就二○二四/二五年度,截至六月,因租户滥用公屋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单位已接近700 个。以二○二二/二三年度打滥收回的2 200个单位,加上二○二三/二四年度收回的2 800个单位计算,两年合共回收5 000个单位的总数已经等同兴建一条中型屋邨的5 000个单位。
   
  这个成绩固然得来不易,但我们没有自满或松懈的空间。去年十月我们派发首轮约88 000份居住情况及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详情申报表,并收回约1 000个单位,当中有约200个涉及租户滥用公屋或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单位。今年四月我们展开第二轮公屋租户的申报,要求超过25万已住满10年的公屋户申报入息、资产,包括是否拥有住宅物业及居住情况,收表期限于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届满。截至七月八日,我们共收到超过254 000份申报,占整体超过99.8%。就仍未递交申报的约380个住户,我们已启动发出迁出通知书的程序。如果有特殊或值得体谅情况的住户,例如入院,我们会酌情处理。与此同时,已经有超过1 600个租户因不同原因主动交回或被收回单位,我们不排除当中有部分租户可能自知不能通过我们的审查而自行交回单位。我们会继续努力跟进,包括审核及调查工作,在成功收回单位后,我们会立即进行翻新工程,尽快把单位编配给轮候多年的申请人,善用宝贵公屋资源。
   
  打滥工作要取得成效,除了房委会的决心和同事的努力外,正如我刚才所説,社会各界以及各媒体朋友的关注亦令我们的工作事半功倍。各位可能都对今年三月一个电视新闻节目中报道屯门及青衣有公屋租户在网上非法「租上租」的个案有印象。我们在得悉相关情况后即时锁定该两个单位进行调查。当中屯门的单位已被收回;另外,我们亦已向青衣单位的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房署同事们对事件的重视及快速跟进固然值得我们加许,但媒体对类似个案的报导及市民大衆的关注亦爲我们提供了重要的资讯和动力。我想在此再次向大家发放一个清晰的讯息:公屋是珍贵社会资源,滥用公屋绝对不能容忍,如实作出申报是每一个公屋申请人及租户的责任。爲了更公平有效运用公屋资源,房委会今后会更严肃地全方位打击滥用公屋行为。
   
  我特别要指出我们对居民隐瞒拥有本地住宅物业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由二○二三年中开始,我们与土地注册处建立资料比较及核对机制,分批将公屋及居屋申请内的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的资料与土地注册处的资料作比较。如发现申请人虚报资料,除了取消该申请外,房委会会考虑对相关人士作出检控。在二○二三/二四年度,我们亦已透过这个资料比较及核对机制,核对全数约88 000个在公屋居住满两至八年的租户申报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及为约15 400个就其他来源的怀疑滥用公屋/虚报资料个案完成查册及覆核,发现约630户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其中190个单位已被收回,余下的会按序获发迁出通知书/跟进检控。下一步,我们亦已开始分批为二○二四年四月须按「富户政策」申报的超过25万个家庭进行查册。
   
  至于租户隐瞒非本地资产方面,我们最近已致函内地或澳门机构,收到回覆确定九个租户在内地或澳门拥有住宅或商铺单位而超出申请公屋资格,违反入住公屋的条件,当中有部分单位已被收回。未来,我们会更积极与内地部门及机构沟通,期望更便捷获取有关租户拥有内地物业的资料。我们亦会积极考虑对轮候册上申请人进行关于内地拥有物业方面的抽查。
   
  有委员提出部分被法院定罪的个案,相对的刑罚较轻,建议我们考虑刑事化滥用公屋的行为,作额外处分或检控。我感谢委员的意见,其实现时住户如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已触犯《房屋条例》第26(1)(a)条,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如因拒绝或忽略提供申报表指明的详情,而触犯第27条,可判最高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三个月,从法例来说,刑罚其实不轻。如个案怀疑涉及其他刑事罪行,我们更会将有关个案转介予警方按相关程序及条例调查及检控。于二○二三年全年,因违反《房屋条例》被检控及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的个案共有约180宗,但有意见认为判刑相对较轻,监禁期仅由两星期至两个月,而且絶大多数获判缓刑,或接受社会服务令等。我盼望随着社会对打击滥用公屋的共识更加清晰强烈,判刑也会反映案情的严重性。房委会会不时检视相关政策、措施及法例,以符合公众期望。
   
  要成功打击滥用公屋,必须要透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我们去年九月起推行物管公司加分制度,鼓励物管公司举报滥用公屋个案,而不少市民也向我们反映,希望多尽公民责任,举报滥用行为。我们正积极筹备「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为提供确切情报而使房屋署成功收回被滥用的公屋单位的实名举报人士提供奖赏,一有详情会向大家公布。

上诉委员会
   
  随着打滥力度加强,上诉委员会(房屋)的工作量亦大大增加。在此,我衷心感谢上诉委员会过去数年的辛勤工作,大大加快了处理上诉的时间。在二○二三年,由接获上诉至达成裁决的平均时间为2.5个月,较二○二二年的四个月大幅缩减,而二○二四年上半年的时间更进一步缩减至少于两个月。有个别委员指出,上诉委员的成员不少具法律背景,可以就精简加快处理上诉的流程及程序提出建议。我非常同意这个看法,并欢迎上诉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就这方面提出宝贵意见,秘书处会全力配合。
   
家庭优先
   
  但不论我们如何加快兴建新单位及加强打滥,公营房屋的供应始终有限。因此,我们必须订立缓急次序,把珍贵资源分配给最有需要的人。现时公共房屋的分配,不论是传统公屋、资助出售房屋或简约公屋等,均以家庭为优先,从而推动家庭作为社会核心的主流价值观,并维系及促进家庭和谐共融。近日坊间对房委会的家庭优先政策有些质疑,有意见认爲我们忽略了单身年轻人的房屋需要。就此我想回应,我们认同青年人有他们的住屋需要;但是相对其他公屋申请者,我们认爲单身青年人的住屋需求较有弹性。根据我们的分析,四分三的「配额及计分制」下的单身青年申请人均是与家人同住。相比之下,家庭,特别是有年幼子女的家庭,对公屋的需求更爲迫切。就此,房委会于今年四月推出「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缩短有初生子女家庭的轮候时间。
   
  至于单身青年,我们鼓励年轻人力争上游,向上流动,不要依赖出租公屋而宁愿「躺平」,不要让公屋或者资助出售房屋的入息限额限制他们的整个生涯规划。就此,房屋局一直致力丰富房屋阶梯,其实在各资助出售单位的买家中,40岁或以下青年一直占大比例。举例而言,成功购买一手居屋单位的申请者有近一半是40岁或以下青年;另外,超过80%的白居二买家是40岁或以下青年。展望未来,我们会积极考虑推出措施协助青年购买资助出售房屋,有委员建议推行「青年未来置业储蓄计划」,让青年可以为长远购买居屋而开始储蓄首期。我们认爲此意见值得进一步探讨,当然由于有关建议会牵涉很多实际及财务考虑,亦会对房委会财务构成影响,所以我们会小心研究有关建议的可行性及细节。
   
资助出售房屋
   
  要协助市民,包括青年置业,提供稳定的资助出售房屋供应必不可少。过去一年,房委会推售了超过12 000个资助出售单位。其中「居屋2023」推售六个屋苑合共约9 200个单位,是自二○一四年重推居屋销售计划以来最高。而「绿置居2023」亦已于二○二四年六月初进行搅珠,并预计在第三季开始选楼。
   
  推售适量数目的资助出售单位之余,我们亦帮助合资格人士购买居屋。行政长官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提出放宽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安排,包括延长二手居屋的按揭贷款保证期,以及延长一、二手市场出售的资助房屋的最长按揭还款期。我很高兴向委员报告,在有关安排落实后,二手资助出售单位的成交量显著上升。二○二四年三月至六月的二手资助出售单位成交总数约为2 100宗,平均每月成交宗数约为530宗。这数字对比上12个月(即二○二三年三月至二○二四年二月)的平均每月约230宗,升幅约130%。当中30年以上楼龄的居屋成交占整体的17%,比率远高于二○二三年的8%。可见有关政策的确能协助购买楼龄较高的买家取得年期更长的按揭贷款,从而提高高楼龄的单位的吸引力,促进第二市场资助出售单位的流转。
   
  至于资助出售单位的定价方面,有委员建议我们检讨资助出售单位的定价机制,以确保房委会的长远财政可持续性。鉴于出售居屋是房委会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倚靠它提供资金大规模建造公营房屋和维修公屋,所以我们同意委员的建议,会检视如何优化资助出售单位的定价公式,但大前提一定是确保合资格买家能购买资助出售单位。
   
  个别委员建议我们探讨未补价单位试行「长者业主楼换楼先导计划」,进一步活化第二市场。我们认爲这个建议能切合部分银发业主的需要,同时也有助第二市场资助出售单位的流转,释放更加多大面积单位让合资格人士选择,值得研究。我们亦会参考香港房屋协会现时类似计划的成果,去考虑是否可以推展至居屋业主。
   
智慧建造和管理
   
  爲了应付庞大的建屋量及屋邨管理,房委会积极聚焦科技应用。在建屋方面,我们将从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和建筑数字化三方面提升生産力。就装配式建筑方面,我们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发第二代「组装合成」建筑法(MiC 2.0),简化设计细节,从而加快生产和施工过程,提高品质。此外,我们去年亦在多个先导项目试行「机电装备合成法」(MiMEP),当中包括电力系统、消防、空调、水泵及升降机机房等各种机电装备,并且已经为「机电装备合成法」制定了相关的规格、参考图则和设计指南,于合适的新项目采用。我们亦自主研发了「发展及建筑工地流动系统」,利用手机和应用程式进行工地监管,精简工地的通讯和工作流程,现时已有12个应用程式在超过150个工程合约采用。在智能建筑方面,我们从二○二○年开始已在工程合约标书加入「建筑机器人技术」作为评审项目之一,预计至今年底共有24个项目以建筑机器人来辅助喷漆、搬运和打磨等工作,以提升安全和效率。我们亦利用「移动测绘系统」在施工现场收集数据并制成虚拟立体模型,协助工程团队随时随地透过电脑或流动装置了解工地进度和进行量度,提升验收公营房屋效率。至于建筑数字化方面,我们去年成功自主研发一站式资讯管理及分析平台「智筑目」,从而整合公营房屋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进度、安全和质量等重要数据,并提供视像化资讯。「智筑目」现时以先导计划形式开始应用,日后会整合更多公营房屋项目数据,管理层就可实时作出综合指挥、分析及决策,提升项目的管理效率。此外,房委会继续广泛应用建筑信息模拟技术(BIM)。目前,这项技术已涵盖所有新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建筑等阶段,包括呈交法定图则、进行施工规划及设计等。我们更以此技术基础自主研发了一个系统化地基工程设计平台,务求能更精准、快速地建立设计方案及进行工料测量程序。
   
  爲提升屋邨管理的能力和质素,房委会亦引入创新科技全力推动智慧屋邨管理。智慧屋邨管理透过不同的创新科技将屋邨内不同情况(例如水浸,违规车辆停泊等)转化为数码讯息,并运用人工智能把接收讯息进行分析和处理,从而提高屋邨管理效率及服务质素。例如安装在违规事故黑点的流动录影监察系统的影像可透过4G/5G通讯网络及运用人工智能协助作实时分析,让管理人员及时应对。智慧屋邨管理有效处理屋邨管理问题、加快处理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及强化卫生清洁等工作,从而提升公屋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继二○二二年以试行模式引入物联网感测器,协助构建不同的智慧屋邨管理方案后,房委会于二○二三年在公共屋邨加快使用流动录影监察系统作环境清洁卫生监察,包括高空掷物、弃置废物、鼠踪监察等。智慧屋邨管理需要构建相应的基础设施,包括连接着各种物联网感测器装置的集体网络和帮助物联网感测器装置与云端和装置之间互相通讯的应用科技简称物联网(IoT)的设备、传感器、数据网络、智能监控系统等。这些基础设施将收集、传输和处理各种数据,用于提高屋邨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将不同的系统连接在一起,使管理人员能够以集中的方式接驳、控制和监察屋邨的不同系统。
   
  房委会的目标,是在今年拣选10条公共屋邨作试点,引入合适的创新科技例如利用物联网感测器,人工智能及行动装置协助屋邨管理工作,包括环境卫生监察(杂物堆积)、提升保安、监察主要公共设施使用情况及能源管理、检测维修保养等。房委会试行引入人工智能作高空掷物侦测影像分析,协助从录取片段中寻找有关事发片段,令整个搜证过程更加准确及快捷。物管人员亦可以透过流动应用程式装置协助日常巡查,以专用的手机报告巡查情况,并可在手机上要求即时安排维修及清理、上载相片及相关资料以作记录,加快工作流程。我们于未来会继续积极探索新科技及人工智能在屋邨管理的应用。同时,在采购外判屋邨服务承办商的服务合约时,房委会已经在新合约标书加入「创新建议或科技」作为标书评审技术评分项目之一,下一步我们亦会在合约条款加入使用其他合适新科技的要求,以鼓励承办商以创新科技提升服务水平。此外,因应更多房委会物业陆续采用MiC建筑法,我们已就MiC建筑物结构、设施的管理和保养工作,向相关人员提供培训,让屋邨管理处人员实地理解MiC房屋的建造方法及掌握相关的技术和知识,同时促进工作经验的交流。
   
幸福感
   
  房委会努力建屋之余,亦致力了解居民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现有及未来公屋居民的幸福感。由主席、即房屋局局长率领的专责小组,制定以公屋居民为本的「幸福设计」指引,供日后兴建的公营房屋使用及翻新现有公屋时作参考。「幸福设计」指引以「提质」为主要工作重点,目标为公营房屋居民打造更舒适的公共空间、设施及屋邨环境,提升公营房屋居民的「幸福感」。「幸福设计」指引预计于今年九月推出。而项目其中一个重要活动「共筑幸福・屋邨节」将于今年九月七至十五日举行,旨在宣传及推广幸福设计指引中的设计概念及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内容包括研讨会和工作坊,以及其他相关的文娱康体活动,包括屋邨文化单车导赏、幸福跑团、社区艺术创作、屋邨导赏、庆典晚会等供公众及业界参加,让大家能多面向地探讨如何提升公营房屋居民的幸福感。
   
  另一方面,我们当然绝对不会忽略现有公屋居民的幸福感。主席领导的专责小组已选定五条公共屋邨,包括启业邨、泽安邨、富山邨、水边围邨及美林邨,作为「幸福先行.预试计划」的先导项目,以进行具主题的改善工程。谘询及设计工作已经逐步展开,而改善工程将于二○二五年分阶段开展,并在二○二七年或之前完成。此外,我们推出「幸福家族・缤FUN屋邨计划」,每年为约10条现有屋邨收集居民及持份者的意见,透过粉饰外墙、进行小型工程等改善屋邨的公共空间,为居民从空间、社交和心理层面提升归属感和幸福感。二四年所选定的10条现有屋邨的整体设计现在已完成,改善工程已于二○二四年第一季度开始分阶段展开。
   
  有委员提到希望政府能够将「长者友善房屋设计」的最新建筑要求和规格配合MiC建筑法而更新。房委会自二○○二年起,已在新建公营房屋的住宅单位及公用地方采取「通用设计」的概念,为不同年龄组别及体能的居民提供安全及宜居的环境。我们支持参与「推动长者友善楼宇设计」工作组以检讨有关长者友善的设计规定,并会积极检视最新建议对公营单位,包括采用MiC建筑法单位的要求及如何配合。
   
出租商场
   
  公共屋邨商场的出租率最近受到不少关注。相对私人市场的空置率,其实房委会零售设施的租赁情况相对理想。但市民消费模式的确有所转变,房委会的短期应对策略是采取灵活的租赁模式,积极联络具潜力及切合住户需要的商户为空置商铺进行招租。在招租期间,房委会同时亦会安排合适商铺以短期展销、快闪店(pop-up store)或展销推广场地形式招租。这安排不但可为商铺在招租期间带来收入,亦可为居民提供多元化商品选择及带旺人流。此外,房委会亦设立了热线,提供辖下商业单位的租赁资讯,方便有兴趣的经营者直接提出想租用商业单位的屋邨/商场及行业,藉此提高出租率。
   
  中期策略方面,房委会会检视辖下商场的行业组合,并为更改空置商铺作其他合适行业的可行性作研究,也会考虑为空置率较高的街市重新编排档位、改变档位用途甚至缩减街市规模等,务求提高出租率及为居民提供适切和多元化的商品及服务选择。此外,随着市民改变消费模式,部分商铺如超级市场、餐饮等所经营的模式亦随之改变,所需要的商铺面积有可能相应减少。因此,若有商铺需配合市场改变,要求减少租用面积以减低租金压力,房委会也会尽量考虑,务求他们可以继续经营。而紧贴配合「共筑幸福」的概念,房委会将推出名为「共筑・创业家」计划,于辖下不同地区的商场向年青人提供商铺,供他们试行创业计划。年青人须向房委会递交创业计划书,房委会会评核计划书的创新性、可行性、社会效益等方面,从而分派合适的商铺予获取录的参加者。参加者无须缴付租金,不过如果参与者于计划中获取利润,则须与房委会分成。此计划除支持年青人创业创新,更藉此善用空置的商铺,为商场带来创新意念和吸引更多人流。
   
  长远策略方面,在零售设施方面,房委会会更全面考虑屋邨的规模、商业可行性、邻近商场及零售设施的供应等因素,同时亦会考虑有关设施在营运和财政上是否可行及适切,以订定合适商业设施。例如在设计阶段中的新建公营房屋发展项目,若邻近已设有或规划设置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的大型公众街市,为顾及商户的经营空间和避免出现恶性竞争,房委会未必会硬性在相关的新建公营房屋项目内提供相对小型的街市。换言之,日后不同的新建公营房屋发展项目的商业设施可按地区特点而有所不同,并非所有新建公营房屋发展项目都是一式一样。
   
房委会财政状况
   
  最后,我希望向大家讲解一下房委会现时的财务情况及面对的挑战。我首先衷心感谢财务小组委员会主席麦萃才博士及财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提出的关注和意见,财务小组委员会详细审议房委会的财政预算和财政预测,以确保房委会财政稳健。
   
  刚才我提到房委会的多项工作,全部都牵涉投入庞大的资源,我们必须积极引入不同开源节流措施,确保房委会能够有稳健可持续的财政,履行其法定职责,并满足兴建未来10年大量的公营房屋的需求。由于建筑成本不断上升,我们预期二○二六/二七和二○二七/二八年度的建筑开支会上升至每年400亿元。此外,我们亦需要管理近200条公共屋邨。我们刚刚按《房屋条例》订明的机制进行了每两年一次的公屋租金检讨。由于公屋居民的整体收入,亦即租金负担能力,在过去两年累积升幅10.73%,因此根据法例要求,我们建议将租金上调百分之十。对公屋租户而言,每户平均每月上调的金额约为230元。撇除综援户之外,约六成租户每月租金上调的金额在250元或以下。如得到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通过,新租金水平将于二○二四年十月一日生效。
   
  虽然客观事实和证据都显示公屋租户大致可以负担租金升幅,但我们亦理解社会上有意见要求房委会在加租时提供租金宽免。经考虑当前的社会经济情况、租金实际增幅、对公屋租户的影响以及房委会的财政状况,我们向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建议透过一项一次性措施,向公屋租户提供特别宽免,在租金调整后首三个月,宽免租户在该期间每月因租金调整而须缴付的额外租金。事实上,社会及不少公屋居民对我们调整租金的建议都表示理解及支持,相比于私人市场上的分间单位(俗称「劏房」)每月租金至少约为5,000元(注),公屋的租金显然相当相宜。为了让房委会能够继续有能力提供足够的公营房屋给有需要人士,今次公屋租金的调整属于合理,而建议的特别措施如有传媒所指,实在是房委会「咬实牙关派粒糖」。
   
  当然,我们对房委会面对的财政压力绝不能掉以轻心。除了妥善处理公屋加租以至优化资助出售单位的定价公式外,打击滥用公屋其实对纾缓房委会的财政压力亦有一定帮助。随着多年来建筑成本价格不断上升,现时一个公屋单位的平均造价已接近100万港元。正如我之前提及,如以每年平均可收回约2 500个出租单位计算,两年的打滥工作便可以提供大概等同兴建一条中型公共屋邨的5 000个单位,大大有助房委会维持供应,满足长策的10年住屋需求。我们正全面检视房委会不同范畴的开支及收入,并会在下轮的财务预算及预测中向委员汇报房委会长远财政安排的最新评估。
   
结语
   
  主席,各位委员,我们刚刚在去年庆祝房委会成立50周年。超过半个世纪以来,房委会辖下的公屋和其他资助房屋不但成爲很多香港市民的家,亦承载了社区变迁和发展,成为几代人的宝贵成长回忆。我和房屋署的同事会继续努力不懈,为市民大众的福祉和未来全力以赴。希望房委会的工作随着科技进步有所提升,更加能够配合社会需要,继续为香港建屋建家。
   
  多谢各位。
 
注:
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最新数字(截至二○二四年三月),全港「劏房」的月租中位数为5,200元。



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