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医务卫生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4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4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的发言:
   
主席:

  政府就《2024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动议的135项修正案,是因应法案委员会(《2024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提出,并获得法案委员会支持。以下我会扼要解释修正案所涵盖的主要政策事项,以及修正的目的。

  第一,《牙医注册条例》一向赋权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牙管会)处理牙科执业处所的相关事宜。法案委员会曾查询应否订明「处所」包括流动牙科医疗车,以及牙管会能否要求注册牙医提供车辆登记号码等资料。虽然牙管会目前已能够透过行政措施处理,我们认同可在条文更清晰表达立法原意,在修正案加入「处所」定义,与立法会于二○一八年通过的《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一致,清楚涵盖流动牙科医疗车。此外,修正案让牙管会因应实际需要,可藉于宪报刊登属于附属法例的公告,豁免注册牙医就一些类别的处所提供地址,而透过订立执业守则或规例,要求提供如车辆登记号码等相关资讯,有助牙管会更好进行规管。

  第二是更清晰表述「注册牙医」的定义。因应法案委员会的建议,修正案会订明获临时注册的人承担为完成实习或评核期的工作时,在承担该等工作期间须视为注册牙医。这可确保他们在实习或评核期的上班时间,能够行使现行多项本地法例赋予注册牙医的权力,例如管有和处方抗生素等,有效应对相关工作。

  第三是完善牙管会和辖下委员会的组成,以至进行会议、表决和相关程序的事宜。修正案吸纳了法案委员会讨论的多项建议,包括由香港牙医学会理事会提名的一名牙管会委员,需要名列执业名单合计至少10年的要求,应计及在《条例草案》生效前的居港名单;订明牙管会秘书在主席职位出缺时主持会议,以便选出主席;将牙管会纪律研讯的法定人数增至五人,当中须有至少一名属业外人士的委员;传阅文件时,如有委员或成员要求在会议决定某事宜,决议不会视作藉传阅文件通过;考试委员会的职能将与许可试报考资格的条文呼应,亦不会提及试题库管理的事宜,以免过度微细管理;健康事务委员会的组成将至少有一名委员是注册医生;以至更清晰订明牙管会和辖下委员会进行研讯、聆讯和除名程序的相关条文等,以积极回应议员的意见。

  第四是临时注册申请事宜,即涉及进行实习或评核期的人士。正如法案委员会上有议员建议,临时注册的申请人应一如其他注册途径的做法,申报刑事和纪律的纪录,以及证明品格良好。我们认同获临时注册的人在香港进行实习或评核期会接触病人,包括儿童,所以作出申报较为稳妥,因此在修正案接纳建议。为配合申报安排,修正案会订明由牙管会批准临时注册申请,并在进行适当的研讯后作出裁断,做法与正式注册一致,从而更好保障申请人的权益。

  第五是更清晰订明有限度注册和特别注册的申请要求。因应法案委员会的意见,修正案订明如某人过去曾获牙管会批准有限度注册或特别注册申请,日后申请时无须再证明自己「根据香港以外某地方的法律,注册为牙医」。这可避免部分非本地培训牙医因来港执业多年后,可能在原居地的注册已经失效,以致未能继续在港服务。

  第六是增设申请人终止暂时注册的机制,即涉及其他地区牙医来港进行不多于14日临牀教学或研究的情况。参考法案委员会的建议,修正案会容许申请人书面通知牙管会,以便在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已经取消等情况,再无需要暂时注册牙医来港,便可终止有关注册。

  第七是优化拟议保留证明书的机制。注册牙医现时分为居港名单和非居港名单,日后会改称为执业名单和非执业名单,反映他们是否在港执业。因应法案委员会的意见,修正案订明日后非执业名单的牙医可提出申请,由牙管会发出保留证明书,有效期延长至三年,并可指明条件,从而让日后可能回港的牙医无须顾虑不在香港执业而被除名,省却他们重新注册的程序。

  第八是清晰订明作出除名的通知方式。因应法案委员会的建议,如日后某名牙医或牙科护理专业人员(牙专人员)从名册除名,除非他们已经去世,否则有关通知将送达他们最后提供的注册地址,从而保障他们的权益。

  第九,《条例草案》的宗旨是容许注册人可以就多种资格注册,例如同一时间注册为牙科卫生员和牙科治疗师等,但只能选择以一种身分从事牙科执业。为贯彻上述原则,修正案因应议员的意见,增补早前条文未有顾及的一个情况,即规定如某人成为临时注册牙医,其持有的牙专人员执业证明书亦不再有效。这可避免有人同时以临时注册牙医和牙专人员身分执业,减少日后纪律程序和执法上出现混乱。

  此外,修正案涵盖法案委员会曾讨论的多项技术性和文本上的修订,包括更清楚列出罪行元素、订立保留及过渡条文、对其他法例的相应修订,以至改善草拟行文等,目的是确保条文表达上更为清晰,并且前后一致。我恳请各位议员能够通过这些修正案。多谢主席。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