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四题:婚姻登记处的服务
***************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毓伟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近日启用的将军澳婚姻登记处婚礼礼堂由于设有灯光效果,受到结婚人士欢迎。关于婚姻登记处的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由二○二二年至今,每年的婚姻登记数目,并按婚姻登记场地(即婚姻登记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康乐场地、由婚姻监礼人主持证婚的其他场地,以及特许礼拜场所)列出分项数字;

(二)由二○二二年至今,每年各个婚姻登记处可举行婚礼的场次及平均使用率为何;

(三)鉴于有意见指出,部分市区婚姻登记处历史较为悠久,陈旧的礼堂设备及配套设施可能影响该等婚姻登记处的使用量,当局上一次为各间婚姻登记处进行大型翻新的时间分别为何;当局会否考虑翻新较旧的婚姻登记处,并加入特色设计及配套设施,以吸引市民使用;

(四)鉴于不少新人反映,他们不考虑使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是因为婚姻登记处礼堂的使用时限太短,当局会否考虑在非繁忙的时间及日子,容许新人延长使用礼堂的时间;如否,原因为何;

(五)会否考虑丰富婚姻登记处的服务,例如加设柜位推广婚前检查及婚前辅导,以及鼓励邻近商户为于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的新人提供优惠等;
 
(六)鉴于近年跨境婚姻日趋普遍,当局会否考虑未来在北部都会区或邻近陆路口岸的地点设立婚姻登记处,以便利市民进行婚姻登记及安排婚礼服务;及

(七)鉴于有意见认为,邮轮结婚、旅行结婚,以及在特别日子集体结婚等特别结婚形式越趋普遍,当局会否检视及优化婚姻登记处的服务,例如增加婚姻登记排期的弹性,为有意在香港结婚的人士提供服务,从而带动婚礼相关的消费活动?

答覆:

主席:

  在香港缔结婚姻须受《婚姻条例》(第181章)(《条例》)规管。根据《条例》,拟在香港登记结婚的人士不论打算以任何仪式或场地举行婚礼,均须事先亲身或经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通知书)。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的三个月内于全港六间婚姻登记处、特许礼拜场所(例如教堂或其他宗教场地),或在婚姻监礼人主持下于其他场地举行。

  就梁毓伟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由二○二二年至今年六月三十日,在婚姻登记处、特许礼拜场所,及由婚姻监礼人主持下于其他场地举行婚礼的婚姻登记数字,表列如下:
 
年份 婚姻登记处 特许
礼拜场所
其他由婚姻监礼人主持证婚的场地* 总计
二○二二 13 796 1 241 14 946 29 983
二○二三 21 555 1 129 24 834 47 518
二○二四
(一至六月)
10 639 472 11 480 22 591
*当中包括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提供的场地及其他场地,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并无备存相关分项数字。
 
(二)由二○二二年至今年六月三十日,各婚姻登记处每年可举行婚礼的场次数目及平均使用率,表列如下∶
 
       各婚姻登记处可举行的婚礼场次数目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一至六月)
大会堂婚姻登记处 8 008 8 006 3 933
红棉路婚姻登记处 7 358 7 369 3 621
尖沙咀婚姻登记处 13 232 13 262 6 183
沙田婚姻登记处 10 280 10 310 5 066
屯门婚姻登记处 3 698 3 691 1 814
将军澳婚姻登记处* - - 45
平均使用率 32% 51% 51%
*将军澳婚姻登记处婚礼礼堂于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正式启用。
 
  由于疫情关系,二○二二年各婚姻登记处的平均使用率较平常为低。二○二三年和二○二四年上半年的使用情况则与疫情前相若。由于婚礼通常集中于周末举行,如只计及周末,二○二三年和二○二四年上半年六间登记处的平均使用率由约五成至近九成不等。
 
(三)现时全港共有六间婚姻登记处,遍布港九新界。每间婚姻登记处及其婚礼礼堂均各具特色,新人可按喜好选择婚礼场地。

  为确保提供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和场地予新人举行婚礼,入境处一直持续检视各登记处的状况,按需要进行定期保养、维修,以及不同规模的翻新工程。

  其中,原位于屯门政府合署的屯门婚姻登记处于二○二一年三月迁往新的入境处屯门综合办事处。新的婚礼礼堂设计时尚简约,有特高楼底及落地玻璃,引入大量的自然光。而设于登记处外及天台花园的摄影专区为新人及宾客提供更具特色的取景摄影地点。同年九月,沙田婚姻登记处亦进行了翻新工程,重新装修的婚礼礼堂设计新颖型格,配合温馨浪漫的花艺布置。

  至于入境处于今年六月新增设的将军澳婚姻登记处,其婚礼礼堂设计新颖,采用有星光效果的特色背景幕墙。礼堂内的灯光系统更可以调节主题色彩,为婚礼增添浪漫氛围。婚礼礼堂及户外设有多个摄影热点,包括心形花圃和头纱雕塑,供新人及宾客拍照留念。

  至于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和红棉路婚姻登记处所在的香港大会堂和罗连信楼,分别属于法定古迹和一级历史建筑,不宜进行大型翻新工程。入境处会按实际需要进行保养维修,以原位保存这些具特别重要历史价值的独特建筑,并确保场地的良好运作。

  入境处会继续检视和留意各婚姻登记处和其婚礼礼堂的状况,按实际需要适时提升登记处的设施。

(四)现时于婚姻登记处举行的婚礼每时段为15分钟。若延长婚礼时段,将影响其他新人使用服务的机会和婚姻登记处提供的其他服务。尽管如此,如新人于非繁忙的时段需要使用礼堂较长时间,婚姻登记处会提供弹性,按实际运作情况尽量配合新人需要。

(五)入境处辖下的婚姻登记处作为政府场所,除了提供结婚场地外,亦为市民提供各种与婚姻登记有关的公共服务,包括递交通知书、申请翻查结婚纪录/领取结婚证书核证副本、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以及申请补办婚姻登记。该处并无计划在上述政府场所引入推广婚礼的商业活动。

(六)及(七)为方便新人筹备婚礼,入境处提供递交通知书的网上和电话预约服务,并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供新人查阅最早预约递交通知书的日期、查阅各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的名额,以及翻查、更改或取消有关预约。

  此外,为回应市民对更靈活和多元化婚礼服务的需求,政府于二○○六年推出「婚姻监礼人计划」,授权登记官委任婚姻监禮人,履行与婚姻登记相关的职能,包括接受通知书和主持婚禮。由婚姻监礼人主持的婚礼可于任何时间,在香港任何地方(婚姻登记处或特许礼拜场所除外)举行,让新人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按需要和喜好,透过婚姻监礼人为其主持不同主题的个性化婚礼。

  入境处会不时检视服务安排和运作需要,研究各类服务提升措施,例如延长婚礼时段和在更多合适地点设立新的婚姻登记处,以提供更贴心和优质的婚姻登记相关服务。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