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七题:公务人员的外派和交流
****************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祖恒议员的提问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公务人员的外派和交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据悉,新加坡和日本等亚洲国家设有机制,外派公务员到公营机构及半官方机构工作一段时间,令公务员更掌握该等机构的前线工作、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舆情,政府有否机制外派公务员到公营机构、法定机构及半官方机构「挂职」;如有,具体详情和例子为何;如否,会否研究设立该机制,外派公务员到其所属工作领域的公营机构、法定机构或半官方机构工作(例如医院管理局、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专上教育院校、研发中心及科研机构,以及社福机构),令公务员的工作更接地气、紧贴社会脉搏和贴近市民生活实际情况;及
 
(二)鉴于政府于本年四月向本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表示,公务员事务局于去年与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合办公务员交流计划,首阶段的交流计划早前已结束,当局将与广东省及深圳市接待单位总结经验,并商讨下一阶段计划的安排,当局同时正积极筹备与大湾区以外其他内地城市的交流计划,下一阶段交流计划的筹备工作详情及进度为何,以及未来有何进一步措施让更多公务员加强认识内地的体制、政策及政府运作,以深化香港与内地未来的合作?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视公务员与市民的沟通和互动,了解市民生活的实际情况,掌握社会舆情。同时,由于香港是一个国际城市及外向型经济体,我们也注重培养公务员的国际视野。为此,我们鼓励各部门的公务员多到前线,多接触地区市民和各界,直接体察社会问题,亲身了解不同界别的运作情况。在公务员培训方面,政府亦透过不同的培训及外派交流活动,扩阔公务员的视野和经验,增强他们的综合能力,以持续提升公共服务的质素。
 
  就问题的两部分,我们综合回覆如下:

  公务员事务局辖下公务员学院安排具晋升潜质的部门公务员暂驻各决策局,为期六个月。暂驻人员会参与不同政策层面的工作,包括处理立法会事务、协助推行公众谘询和政策宣传推广、协调各专责项目小组的工作等。决策局暂驻计划可以增进部门人员对其专业范畴以外的公共政策执行的了解,提供机会让公务员与社会各界人士更多互动交流,并推动公务员团队的共学和协作文化。
 
  为进一步扩阔公务员的眼界,不同部门会与国际组织合作,借调公务员到相关机构短暂工作(例如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秘书处、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秘书处等),一方面促进双方交流合作,另一方面培养公务员的国际视野。
 
  此外,在中央政府和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的支持下,首两批共17位青年公务人员获外交部推荐以中国人员身分参与联合国初级专业人员方案,在联合国总部或其属下机构(例如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任职。我们会持续发掘机会,让公务员在国际舞台上丰富阅历、发挥所长、说好香港故事及贡献国家。
 
  在加强与内地公务员的交流协作方面,公务员事务局自二○○二年开始与内地省市合办公务员交流计划,让双方公务员暂驻对方机构交流,透过交流经验和专业知識,加深认识对方的体制、法规、政策及运作情况等,并加强彼此合作和沟通,同时让公务员亲身体验暂驻城市的最新发展。该交流计划在疫情期间暂停。
 
  政府于二○二三年恢复与内地城市作公务员交流,并首先开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交流活动。首批共10名香港交流人员于二○二三年十二月分别获安排到深圳福田和前海的不同政府单位担任特定职务,与深圳人员作深入交流。参与交流的中高级公务员来自八个部门和职系,包括政务主任职系、行政主任职系、环境保护署、路政署、创新科技署、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规划署和运输署。公务员事务局正与广东省政府商讨下一阶段计划的安排,包括广东省选派公务员到特区政府部门交流的安排。我们也正筹备与粤港澳大湾区以外其他重点内地城市重启公务员交流活动,计划在二○二四年下半年签署交流协议书,具体安排有待落实。
 
  除了由公务员事务局统筹,以在内地城市担任特定工作的形式作交流外,各政策局/部门亦会自行安排与其业务相关的培训和考察活动,藉此加强与内地对口单位的联系,促进双方的交流和合作。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