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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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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七月八日)宣布委任高丽莎为区域法院法官。有关任命于二○二四年七月九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其他的司法人员任命,将于适当时间公布。

  高丽莎的简历如下:
 
  高丽莎于一九六五年在新西兰出生。一九八七年在新西兰威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八年在新西兰高等法院获事务律师及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九年完成英国伦敦大律师公会期终考试(格雷律师学院),并于同年在英格兰及威尔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九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年起私人执业。二○二○年、二○二一年、二○二三年及二○二四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及区域法院暂委法官。
 
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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