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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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欢迎立法会今日(七月四日)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提高业主立案法团(法团)运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以及加强阻吓不遵守《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条例》)的情况。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条例》,目的包括:
 
一. 就建筑物大型维修工程所需的供应品、货品或服务的采购,及就建筑物管理所需的其他高价值采购,施加若干规定。其中,如每个大厦单位所占的维修工程价值平均超过$30,000元,工程会被视为大型维修工程采购,而相关决议必须由至少5%的业主或100名业主(以较少者为准)亲身投票通过;
 
二. 订立机制,使获法人团体业主授权的自然人,可按机制在法团的业主大会等情况,代表该法人团体业主行事;
 
三. 就法团等的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文件,及就关乎建筑物管理的会议的程序,施加或调整某些规定;
 
四. 将没有保存某些关乎建筑物管理的文件,订为刑事罪行;以及
 
五. 作出相关及杂项修订。
 
  政府发言人说:「《条例草案》的建议综合多年来公众谘询结果和持份者意见。政府先在《条例草案》处理公众较为关注而争议性较小的建议,并会继续广泛听取持份者的意见,跟进其他大厦管理议题。」
 
  修订条例将于二○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刊登宪报,并自其于宪报刊登后一年(即二○二五年七月十三日)起实施。民政事务总署会展开多项教育和宣传活动,并会更新一系列指引,以协助业主和法团了解修订内容。 



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