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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五月份零售业销货额临时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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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七月二日)发表最新的零售业销货额数字。

  二零二四年五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临时估计为305亿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月下跌11.5%。二零二四年四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修订估计较二零二三年同月下跌14.7%。与二零二三年同期比较,二零二四年首五个月合计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临时估计下跌6.1%。

  在二零二四年五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中,网上销售占8.7%。该月的零售业网上销售价值的临时估计为26亿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月上升21.9%。二零二四年四月的零售业网上销售价值的修订估计较二零二三年同月上升11.5%。与二零二三年同期比较,二零二四年首五个月合计的零售业网上销售价值的临时估计下跌1.0%。

  扣除其间价格变动后,二零二四年五月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的临时估计较二零二三年同月下跌12.9%。二零二四年四月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的修订估计较二零二三年同月下跌16.5%。与二零二三年同期比较,二零二四年首五个月合计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的临时估计下跌7.7%。

  按零售商主要类别的销货价值的临时估计由高至低分析,二零二四年五月与二零二三年五月比较,超级市场货品的销货价值下跌3.4%。其次为其他未分类消费品(销货价值下跌8.9%);珠宝首饰、钟表及名贵礼物(下跌21.4%);服装(下跌18.8%);食品、酒类饮品及烟草(下跌4.1%);百货公司货品(下跌21.1%);汽车及汽车零件(下跌29.8%);燃料(下跌11.6%);鞋类、有关制品及其他衣物配件(下跌11.7%);家具及固定装置(下跌15.9%);中药(下跌15.1%);以及眼镜店(下跌18.4%)。

  另一方面,二零二四年五月与二零二三年同月比较,药物及化妆品的销货价值上升2.5%。其次为电器及其他未分类耐用消费品(销货价值上升2.2%);以及书报、文具及礼品(上升6.9%)。

  截至二零二四年五月底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临时估计下跌3.7%,而经季节性调整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的临时估计则下跌4.6%。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五月零售业总销货价值按年继续显著下跌,主要受到旅客和市民消费模式的转变,以及港元汇率高企的影响。去年同期的比较基数较高,亦有关系。

  展望未来,发言人指出零售业界在短期内可能仍会面对一些挑战。然而,国家最近公布的惠港措施,包括进一步优化个人游计划,以及提高内地居民旅客行李物品免税额度,应对促进本港零售业务有帮助。特区政府大力推动盛事经济和提振市面气氛亦会带来支持。市民就业收入增加,近期资产市场回稳,都对零售业有利。

  发言人指出,五月零售业网上销售价值按年上升超过两成,占整体零售销售额近月持续上升,显示因应消费模式的转变,改变销售形式,开创新业务,可以为零售业带来新机遇。特区政府会持续支援中小企拥抱数码转型,包括通过数码转型支援先导计划,协助零售业采用现成的数码科技方案。

  发言人同时指出,香港目前整体经济情况正面。整体投资开支在第一季继续扩张,而最新四至五月商品出口货值继续录得双位数按年增长。特区政府在大力吸引世界各地的企业、资金和人才来港方面,取得良好进展,并会持续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加速培育具潜力的新产业,让香港的产业发展更丰富和多元,以增添新动能,并提升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进一步资料
 
  表1列出二零二四年四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业销货价值指数及零售业销货价值的修订数字,以及二零二四年五月的临时数字;同时亦列出二零二四年首五个月合计的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业销货价值及其按年变动的临时数字。
 
  表2列出二零二四年四月零售业网上销售价值的修订数字,以及二零二四年五月的临时数字;同时亦列出二零二四年首五个月合计的按年变动的临时数字。
 
  表3列出二零二四年四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业销货数量指数的修订数字,以及二零二四年五月的临时数字;同时亦列出二零二四年首五个月合计的按年变动的临时数字。
 
  表4展示零售业总销货价值及数量的变动情况,列出以原来数列计算某月份与一年前同月比较的按年变动百分率,及以经季节性调整数列计算,截至所示月份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的变动百分率。
 
  零售业机构单位的分类是采用「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该行业分类用于各经济统计调查,把经济单位拨归不同的行业类别。
 
  上述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量度本地零售业机构单位销售货品的收益,主要是用来评估本地零售业短期的业务表现。零售业销货额数据是经由「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从本地零售业机构单位搜集。该统计调查涵盖不论是否设有实体店的本地零售业机构单位,而其透过传统店铺及网上渠道的销货额均包含在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内。
 
  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包括消费者在货品方面的开支,但不包括占消费者整体开支超过50%的服务开支(例如房屋、餐饮、医疗及保健服务、交通及通讯、金融服务、教育及娱乐方面的开支)。此外,数据包括访港旅客在本港购买货品方面的开支,但不包括香港居民在境外的开支。因此,数据不应视为量度消费者整体开支的指标。
 
  对消费者整体开支趋势有兴趣的人士,应参考作为按季发表的本地生产总值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的私人消费开支的数列。根据广泛资料来源编制的私人消费开支统计数字,涵盖了香港居民不论在本地或境外在货品(包括从所有途径购买的货品)和服务两方面的消费开支。有关详情请参阅政府统计处出版的《本地生产总值(季刊)》。
 
  更详细的统计数字刊载于《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报告》。用户可于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80003&scode=530)浏览及下载该刊物。
 
  用户如对统计调查结果有任何查询,请与政府统计处经销服务统计组联络(电话:3903 7400;电邮:mrs@censtatd.gov.hk)。
 
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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