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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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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七月二日)宣布委任欧阳浩荣法官和徐韵华法官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有关委任于二○二四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有关委任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委任的法官简历如下:

欧阳浩荣法官

  欧阳浩荣法官于一九七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至二○一二年期间私人执业。二○一二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徐韵华法官

  徐韵华法官于一九七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五年在英国牛津大学取得文学士(法理学)学位,一九九六年在英国法律学院取得法律实务深造文凭。一九九八年及一九九九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二○○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四年期间私人执业及受雇为法律顾问。二○一七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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