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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地产代理触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被判即时监禁七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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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售监管局)发言人表示,一名地产代理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条例》)一项控罪,被判即时监禁七星期。
 
     销售监管局表示尊重法院的裁决,鉴于案情的严重性,该局会在仔细研究判词及征询法律意见后,考虑是否就刑期提出上诉。
  
  该名地产代理于二○二一年四月五日为诱使另一人购买一个一手住宅物业发展项目期数的指明住宅物业作出具欺诈性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
 
     这是销售监管局首次引用《条例》第76条因对发展商提供的按揭贷款条款作出具欺诈性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而检控地产代理。
 
  销售监管局发言人表示,自《条例》于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实施以来,已有两名地产代理被定罪。销售监管局提醒地产代理不应使用虚假、误导性或欺骗性陈述以销售一手住宅物业,地产代理应多了解《条例》及向准买家提供正确资料,并遵从良好的销售作业方式,以防误堕法网。
 
  销售监管局亦建议准买家不应轻信其他人提供的资料,要细阅价单的支付条款。倘买家可就购置有关住宅物业获卖方提供价格折扣、赠品、或任何财务优惠或利益,这些资讯亦会在价单内列明。准买家如对其他人提供的按揭贷款计划资料有怀疑,应直接向卖方或卖方指定的财务公司查询。
  
    销售监管局已将有关个案的详情上载至该局网站(www.srpa.gov.hk/tc/prosecution-cases.html),供公众查阅。
 
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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