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题: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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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琳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本年二月向本会卫生事务委员会就「医健通+」发展提交的讨论文件指出,在去年共有约600万人曾登记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简称「医健通」),但由私营医护机构上载的电子健康纪录数量仍非常低,占少于1%;此外,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接受治理的合资格癌症病人可参与「公私营协作放射诊断造影计划」(造影计划),并转介至私营医疗机构接受放射诊断造影服务(放射诊断)。然而,有不少市民反映,他们在私营医疗机构(例如私家医生、私家医院、诊所或放射检查中心)进行放射诊断后,相关放射图像与病历纪录未能及时上载至医健通,影响他们后续在公立医院覆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各医院联网的电脑扫描造影、磁力共振扫描造影、超声造影和正电子电脑断层扫描的使用量与轮候时间,以及病人经造影计划及自费进行放射诊断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目前已登记参与医健通的私营医疗机构的数量为何;
(三)目前已上载至医健通的电子健康纪录中,由私家医生上载的纪录数量为何,以及其占电子健康纪录总数的比率;及
(四)目前给予私营医疗机构「互通同意」阅览及上载医疗纪录的医健通用户数量为何,以及其占医健通登记用户总数的比率;现时有否规定私营医疗机构在特定时限内上载病人的医疗纪录至医健通或医管局的「临床医疗资讯管理系统」;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医健通是政府开发的全港性电子健康纪录互通平台,二○一六年正式开始运作。参加的市民可以授权公私营界别的医护服务提供者,透过医健通取览和存放他们的电子健康纪录。医健通已经完成两个阶段的发展。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医健通登记个人用户约600万人,占全港近八成市民。
在此良好基础上,政府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公布推出「医健通+」五年计划,将医健通转型为集医疗数据互通、服务提供及流程管理于一身的综合医疗资讯基建。「医健通+」旨在为每位市民带来更连贯和个人化的治理流程,并促进护理协调、跨界别协作及健康管理和监测,让市民获得更优质的医护服务,同时亦更有效地支援各项医疗政策。政府会按「四个统一」的策略推展「医健通+」,包括「统一电子病历」、「统一治理流程」、「统一健康工具」及「统一数据平台」。
其中,市民分散在不同医疗流程的电子健康纪录,会在「统一电子病历」发展策略下整合到个人医健通户口。一个全面、完整的电子健康纪录档案,可以协助市民和医护服务提供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决策,更有效地回应市民的健康需求,提供更精确的诊断,以及节省护理成本。「医健通+」亦将逐步构建一个全港人口健康数据库,协助政府制定更全面、准确和实证为本的医疗政策,从而更有效地分配资源;同时支援临床研究和试验,推动香港成为医疗创新枢纽。
就林琳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每年各医管局医院联网的电脑扫描造影、磁力共振扫描造影、超声造影和正电子电脑断层扫描的服务量与轮候时间,以及公私营协作放射诊断造影计划 (协作造影计划)的服务量载于附件。医管局并没有备存病人自费进行的诊断检查个案宗数。
(二)及(三)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全港所有公营医院及诊所、13间私家医院,以及逾3 060间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已登记医健通,涉及逾5 550个服务地点。当中,86间医护服务提供者(包括私家医院和影像诊断中心)有提供放射诊断造影服务,涉及156个服务地点。
现时,医健通可互通的电子健康纪录超过40.2亿个。医护服务提供者每月平均取览的电子健康纪录数量持续上升,过去三个月平均每月取览量达220 000次。在二○二三年,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取览量占超过六成。然而,尽管私营界别有很高的参与度,几乎所有在医健通互通的电子健康纪录(超过99%)均来自公营医护服务提供者。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的低存入率成为市民获得连贯护理服务的一大阻碍。
事实上,大多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已备有成熟的资讯科技系统,技术和安全要求足以将其系统连接到医健通以存放市民的健康纪录。政府会继续多管齐下鼓励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存放市民的电子健康纪录至医健通,致力为每位市民建立一个全面的健康纪录档案。
政府正推行「电子健康纪录资助先导计划」,与临床医疗管理系统供应商和医疗团体合作进行系统改良,使私营医护人员可直接透过其原有临床医疗管理系统无缝地存放医疗纪录至医健通。先导计划进展顺利,截至二○二四年五月底,约400名私家医生已完成对接医健通,并上载逾43万个电子健康纪录。政府会继续透过提供技术及财政支援,扩展有关计划至更多医护服务提供者及专业,包括中医、医务化验所和牙科护理服务提供者等,以推进医健通与坊间电子医疗管理系统的无缝连接工作。此外,203间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包括12间私家医院)已经完成系统连接,当中涵盖共775个服务地点,包括73个提供放射诊断造影服务的地点。
政府亦会逐步要求参加政府资助医疗计划的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须将使用相关服务的市民的医疗纪录存放至医健通。以协作造影计划为例,在公营医院接受治理的合资格癌症病人可被转介至私营机构,接受供电脑扫描造影(CT)及磁力共振扫描造影(MRI)服务,所需费用由医管局全额资助。检验结果须在三天内传送至医管局的临床医疗资讯管理系统,省却患者回来取报告的时间,同时协助病人所属的公立医院医生制订日后的治疗方案。参加计划的市民和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均须登记医健通,诊断结果会同步存放在医健通系统,方便市民及其授权的其他医护服务提供者能透过系统取览相关检测报告。
此外,政府会推出「医健通+」认证计划,便利市民分辨医护服务提供者存放纪录至医健通的能力及所涉资料的程度。市民可在参考有关资讯后选择合适的医护服务提供者,以确保自己的医疗纪录能够存放在个人医健通户口。
(四)市民和医护机构参与医健通均属自愿性质。按现行机制,当市民给予「参与同意」以登记医健通,医管局和卫生署即可存放及取览其电子健康纪录。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方面,除「参与同意」外,市民须额外给予个别医护机构「互通同意」,该机构方可在医健通存放和取览该市民的电子健康纪录。
政府留意到近600万医健通登记用户(即已给予「参与同意」)中,近七成尚未给予任何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互通同意」,意味着他们的健康纪录并未能在公私营界别或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之间双向流通。其中一个原因是不少市民或未完全掌握现行的双重同意机制。政府已计划修订《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互通系统条例》)(第 625 章),在市民自愿参与医健通的前提下,简化有关互通同意的机制。与此同时,政府会继续透过宣传推广及便利措施,优化市民给予私营医护服务提供者同意的相关流程。政府亦计划修订《互通系统条例》,赋权医务卫生局局长可要求医护服务提供者,在市民同意下将指定的重要健康数据存放在市民的个人医健通户口,保障市民可取得及管理其个人健康档案的权利。
完
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