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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公营房屋项目的入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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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文港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房屋局局长戴尚诚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意见认为,近年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公营房屋项目往往集中于年底(或临近农历新年)入伙,令租客难以安排及时搬迁或业主缺乏装修意欲,间接影响到装修、运输及物流、室内设计等下游行业(该等行业)的需求及经营,不利中小企业营运和经济复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房委会辖下于过去五年内落成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以及其他资助出售房屋的以下资料:(i)项目名称、(ii)提供的单位数目(按单位面积划分)、(iii)完工日期(年份及月份),以及(iv)入伙日期(年份及月份),并按香港岛、九龙及新界三个区域和区议会分区以表一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年份:            
 
区域 区议会分区 项目 (i) (ii)‍ (iii) (iv)
香港岛            
九龙            
新界            

(二)房委会辖下正动工的公屋、绿置居,以及其他资助出售房屋的以下资料:(i)项目名称、(ii)‍提供的单位数目(按单位面积划分)、(iii)预计完工日期(年份及月份),以及(iv)预计入伙日期(年份及月份),并按香港岛、九龙及新界三个区域和区议会分区以表二列出分项数字;及

表二年份:            
 
区域 区议会分区 项目 (i) (ii)‍ (iii) (iv)
香港岛            
九龙            
新界            
 
(三)会否检视房委会辖下的公屋、绿置居及其他资助出售房屋的入伙日期,并将其平均分配到每年的不同月份,藉此带动本港不同行业的内销需求以刺激市道,从而增强该等行业的发展动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和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宗旨,是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并透过推出资助出售单位协助中低收入家庭置业。房委会会透过规划、设计及施工措施,使公营房屋项目尽早落成,如果项目符合条件,便会实行分阶段落成及提前入伙,从而加快公屋申请者上楼及入伙。

  就周文港议员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房委会辖下于过去五年(即二○一九/二○年度至二○二三/二四年度)内落成的公屋、「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以及其他资助出售房屋(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的资料按香港岛、九龙及新界三个区域和区议会分区见附件一。

(二)根据二○二四年三月的预测,房委会预计在二○二四/二五至二○二八/二九年度五年期落成的项目资料按香港岛、九龙及新界三个区域和区议会分区载于附件二。

  公营房屋的每年建屋量基本取决于政府每年提供作公营房屋发展的土地供应量及个别项目的进度。地基及上盖建筑工程一般需约四至五年时间进行,房委会以项目尽快落成为目标,定期审慎检视每个项目的发展计划。一般来说,项目在落成约两至三个月后可取得「占用许可证」(俗称「入伙纸」)。在新落成公共屋邨获发「占用许可证」后,房委会会在一至两星期内发出编配通知书予准租户到屋邨办事处办理正式入伙手续。

(三)遇有个别超大型项目落成,住户入伙时间会较为集中,但如果将准租户平均分配到每年的不同月份安排办理签约手续,可能需要将某部分屋苑的入伙日期延后,有关的准租户极可能因而需要为其现时租住的私人市场单位缴付较多的租金,亦会延误申请人改善居住环境的时间,这就与我们尽快让住户上楼的政策目标不符。

  同样,如将资助出售房屋完成买卖手续的日期平均分配到每年的不同月份,绿表买家可能会因此延后交回现居公屋单位予房委会的日期,影响公屋单位流转,而白表买家同样可能因而需要为其现时租住的私人市场单位缴付较多的租金。
 
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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