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警务处国安处检控一名男子
************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今日(六月二十五日)落案控告一名男子三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及两项「摧毁或损坏财产」罪。

  国安处六月二十三日于将军澳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二十九岁男子,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在三月至四月期间持续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写上具煽动意图的字句,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

  案件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均属严重罪行,经定罪后分别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及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