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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度委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政府再度委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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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公布再度委任陈锦荣为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陈锦荣先生自二○二二年七月起担任消委会主席,两年来积极推动各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充分展现其卓越的领导才能。我们相信他定能继续领导消委会,加强保障消费者的工作。」
完
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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