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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更新商船安全相关规例以符合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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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刊宪,建议在《商船(安全)条例》(第369章)(《安全条例》)下制定新的──《商船(安全)(载运工业人员船舶)规例》,以及修订《安全条例》的附表,将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最新相关要求纳入本地法例。

  建议的修订旨在为载运工业人员的船舶及人员自身提供安全标准,以及应对近海和能源行业海上作业的特定风险。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说:「作为国际海事界的主要成员,香港一直坚定支持海事安全,并不遗余力地按照有关国际标准,保障从事海上作业的工业人员的安全。拟议的法例修订展现我们在这方面的持续承担。」

  政府已就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以及海事处辖下的香港船队运作谘询委员会。委员均支持建议。

  拟议法例修订将于六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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