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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新界东南选区的文娱及康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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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世荣议员的提问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反映,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下的新界东南选区(新界东南选区)的文娱及康体设施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已规划但未落实兴建的新界东南选区的文娱及康体设施数目为何,并以表列出该等设施的以下资料:(i)规划年份、(ii)设施项目、(iii)兴建时间、(iv)预计落成时间及(v)预计服务人数;

(二)根据《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有关供应标准,新界东南选区内的西贡、将军澳及马鞍山分别尚欠的文娱及康体设施数目为何;有否就评估城市规划与发展的工作制订关键绩效指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新界东南选区有四个过渡性房屋项目,当中有部分项目暂时租用了原本预留作为文娱及康体设施的用地,政府在规划该等过渡性房屋时,如何平衡市民对过渡性房屋和文娱及康体设施的需求;及

(四)第(三)项所述过渡性房屋项目租用文娱及康体设施用地的租用期完结后,政府会以什么明确指标作为续租与否的参考;在不续租的情况下,政府展开有关用地原本预留用途的工作的详情及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世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发展局和房屋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一直致力在全港规划和兴建各项文娱及康体设施,以配合市民的需要。

  《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划标准》)订明政府按照人口及其他因素厘定各类土地用途、社区设施和基础设施规模、位置及用地规定的一般准则。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一向会因应其负责的政策范畴及发展需要,适时为有关土地用途和设施制定、检讨及修订《规划标准》的相关部分,其中包括文娱及康体设施的规划标准。政府已按《规划标准》及政策局/部门的要求,在有关地区预留足够土地,以供发展合适的文娱及康体设施,配合现有及规划人口的需要。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在规划新的设施和改善现有设施时,除了参考《规划标准》外,亦会考虑各相关因素,包括政策目标和优次、现有设施使用情况、区内人口的变化、对设施的需求、区议会和持份者的意见、可使用的土地和技术可行性等因素。

  新界东南区包括西贡区和沙田区,现时人口分别约50.31万人和约70.28万人。区内正进行/规划的主要文娱及康体工务工程项目载于附件一。至于由康文署提供的主要的文娱及康体设施数目与《规划标准》所建议提供的数目按分区比较载列于附件二。

  政府在财政整合计划下,会审视在规划中项目的缓急优次、必要性和重要性,包括审视如何更有效运用公共资源及工程开支的效益,一些正在前期规划或构思阶段的项目会因应项目的重要性等因素,调整推展进度。由于部分项目仍处于规划阶段,暂时未有预计兴建及落成时间表。

(三)政府在过去数年一直大力推动过渡性房屋发展,透过善用短期可动用的土地及建筑物,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短期居所,纾缓居住环境欠佳并长时间轮候传统公屋的家庭和人士所面对的困难。过渡性房屋项目,包括题问所指新界东南选区的四个项目(即将军澳唐贤街的「贤庭居」、将军澳至善街的「邑庭居」、将军澳宝琳北路的「宝庭居」,及马鞍山落禾沙里的「乐和.东寓」),旨在善用合适土地或建筑物在其长远发展未出现前的「空窗期」,因此并不会阻延原有规划用途的落实。

(四)正如上述,题问所指新界东南选区的四个过渡性房屋项目,旨在于有关土地尚未落实其长远规划用途前,善用「空窗期」帮助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四幅政府用地现时以短期租约方式租出,并将于二○二七年六月届满,其后可按季续租。

  根据规划署的资料,「宝庭居」的用地预留作乡村式发展、「贤庭居」的用地会发展成文娱中心、「邑庭居」的用地规划作室内暖水游泳池及体育馆,而「乐和.东寓」的用地则规划作体育馆。上述三幅长远规划作文娱及康体设施的用地仍处于前期规划阶段,现时未能提供具体时间表。我们会继续与房屋局保持紧密沟通,让他们适时交还土地作文娱及康体用途。

  在此必须强调,过渡性房屋属短期的纾缓措施,如个别项目的用地或处所尚未敲定或落实其长远发展,而有关土地/处所的拥有人亦同意相关项目的续期,房屋局届时会视乎项目的情况及其他因素,包括市民对过渡性房屋的需求等,考虑向有关非政府机构给予政策支持继续营运项目,服务有需要的市民。若有关土地/处所需要落实其长远发展,便会适时交还有关政策局或部门。
 
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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