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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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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十七日)宣布委任罗丽萍为区域法院法官。有关任命于二○二四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其他的司法人员任命,将于适当时间公布。

  罗丽萍的简历如下:

  罗丽萍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七年及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年在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一年分别在英国及澳洲首都领地获事务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年起私人执业。二○一四年、二○一六年、二○一八年及二○二二年期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及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
 
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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