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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便利宠物主人携带宠物外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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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仲尼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答覆∶
 
问题:
 
  据报,行政长官指出,要思考如何吸引市民在本地消费。然而,有意见指出,受法例和政策限制,宠物主人难以携带宠物外出消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计划与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研究,在假日及非繁忙时段放宽携带动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例如容许乘客以特别票价,携带放入袋或箱的小型宠物,或戴上口罩、穿上尿片和牵上绳子的大型宠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又或将部分路线或车厢列为专供携带宠物人士使用,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士施加罚款或其他处分;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根据《食物业规例》,任何人不得将狗只带进食物业处所,当局会否修改法例,让餐厅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是否在室内设立宠物区,并制订相关的卫生和管理标准,例如规定宠物必须牵上绳子并远离食物制作区;及
 
(三)鉴于政府正推动盛事经济,当局有否计划在筹划中的节日活动、庆典、汇演及嘉年华等,加入宠物相关元素及宠物友善措施,让宠物主人能携同宠物一同参与,以促进本地消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随着饲养宠物在本港越趋普遍,社会就携带宠物外出使用公共交通服务及参与公众活动等的关注亦日益增加。就市民可否携带宠物外出消费或参与活动,政府或相关机构一般需要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个别设施的性质、配套是否到位、社会的接受程度等。
 
  举例来说,康文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近年积极回应开放个别公园让市民携同宠物使用的诉求,并不时与区议会联络,以选定合适的地点作为「宠物公园」。至于文化场地方面,康文署辖下的文娱中心、博物馆以及图书馆,一般情况下,市民不可携同狗只进入场地范围内,但视障人士携同导盲犬进入场地设施则属例外。康文署会平衡不同持份者和场地及设施使用者的意见,并就有关安排不时作出检讨。
 
  就陈仲尼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及物流局及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后,我现就问题回覆如下:
 
(一)现时,部分公共交通工具营办商,包括渡轮、公共小巴、非专营巴士和的士,可酌情决定是否容许乘客携带宠物乘搭。以渡轮为例,个别营办商已就乘客携带宠物登船订立相关的条款及细则。有关条款及细则一般会考虑到营办商的实际营运情况及尽量减少对其他乘客的影响,例如须用带将宠物牵引或放于笼/袋内、携宠物的乘客须使用指定客舱区域等。现时共有19条离岛及港内线渡轮服务容许乘客携同宠物登船,占所有常规渡轮航线超过八成。而公共小巴及非专营巴士则分别按照实际情况和个别租赁服务合约决定是否容许携带宠物乘搭。
 
  至于港铁和专营巴士方面,现时乘客携带动物进入铁路处所及登车均受相关法例规管。这两种服务每日的乘客量相当高,车厢空间有限,现时除了陪同视障人士的导盲犬外,乘客不可携带宠物乘搭。在考虑是否进一步放宽允许乘客携带宠物使用公共交通服务时,政府需要考虑和平衡不同因素,包括车厢的空间和载客量,宠物在乘车环境的反应,以至对其他乘客可能产生的影响。
 
  政府会继续留意有关建议,以考虑是否需要改变目前的安排。
 
(二)就狗只进入食肆方面,《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现时规定不得将狗只(导盲犬除外)带进任何食物业处所内。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不时接获有关食肆容让顾客带同宠物狗入内的投诉。
 
  近年社会上有人士表示希望能带同宠物狗到食肆用膳,政府明白社会文化随着时日或会有所改变,但亦要平衡保障公众卫生及健康等的需要。此外,由于香港食肆一般面积狭窄,除了上述角度,亦需顾及宠物狗只在狭迫而多人(或有多种不同狗只/动物)的环境下的反应,以至对其他食客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威胁。因此环境及生态局会先与食环署就其他地区的做法和经验作出调研,并会留意公众就狗只进入食肆方面的意见,考虑有否需要检视现时做法和法例。
 
(三)香港是亚洲盛事之都。大型盛事有多重意义,为社会带来人流、商机和良好气氛,也为市民带来欢乐,并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形象。此外,不同类型的盛事能推动香港各行各业的多方面发展,而市民和旅客参与盛事的直接和间接消费额也会为香港增加经济收益。
 
  不同盛事有各自性质和特色,面向不同目标对象。主办单位举办盛事活动时,会考虑包括场地情况及限制、活动性质、参与活动对象、公众安全及卫生等不同因素,以决定是否容许宠物进入。如有适合加入宠物元素的盛事活动,相信主办者会积极考虑容许宠物进入。
 
  多谢主席。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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